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的通知
(冀政办〔1994〕44号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994年12月5日)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
一、农村改革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农户逐步成为商品生产经营的基本主体,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乡镇企业迅猛发展,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经济逐步向非农化、城镇化发展,而且乡镇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中有生机、有活力的新的生长点;小城镇改造和建设出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涌现了一批市场带动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开发型、工矿服务型、城市近郊型、乡镇企业主导型的新型小城镇;贸工农一体化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为适应农户分散生产的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加强,以产中为主的服务向产前、产后延伸,围绕某个行业和产品形成的专业性、系列化服务组织得到发展,科、贸、工、农、运、加工、销售走向一体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品市场初步形成了大中小并存、高中低档并举、产地型、销地型、集散地型相衔接,农村与城市互补,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的市场格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我省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二、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和 目标要求
1995年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针,以翻番致富奔小康总揽全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加大产权改革的力度,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小康建设如期实现。
改革的 目标要求是:坚持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各项改革措施的标准,改革的具体措施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要从宏观经济生活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出发。使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传统低效农业向“两高一优”农业转变,农村经济开始向以农业为基础,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同一、二产业协调发展方向转变。
三、农村改革的内容和重点
1995年农村改革,要紧紧围绕翻番致富奔小康这个目标,坚持总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农村改革的重点:一是继续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是积极推进综合改革试验县试点工作;三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四是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贸工农一体化进程;五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具体抓好十个方面的改革。
(一)继续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去年中央就农村耕地承包的时间作出新的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稳定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
2、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或作必要的调整。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3、发展完善集体统一经营。发展完善集体统一经营,主要是增强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等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强对农户服务的功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做好向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运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在为农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逐步增强集体经济的实力。
4、大力推进“四荒”拍卖,凡是有“荒山、荒坡、荒地、荒滩”的地方,都可以拍卖“四荒”使用权,并允许在使用期内转让和继承。“四荒”拍卖合同要认真履行鉴证和公证手续,以确保“四荒”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倡集体统一规划,组织农户竞争承包开发“四荒”,承包期可延长50年以上。
(二)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搞活企业
1、县属工商企业改革。要按照“抓好两头、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加快县属工商企业的改革步伐。对经济效益好、竞争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属骨干企业,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技术进步、发展企业集团等途径,促其上规模、上档次、增效益;对微利、亏损的中小型企业,要通过产权流动重组和产业转移,促其总体或局部流动起来,尽快走出困境。县属工商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应注意抓好以下七个方面。一是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既可以采取承担债务、出资购买等方法,也可以通过吸收股份或购买股权等途径来进行。二是拍卖或内部出售。对国有小型企业,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底价为基础,采取竞价的办法公开拍卖;也可以通过向企业内部职工出售产权,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民营企业。三是企业分立。在分立过程中,经债权人和投资人同意后,可以分出部分资产以法人入股的形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四是实行“国有民营”或委托经营。五是建立破产机制。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依法破产。六是“债转股”,即对企业间的债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将债权转变为股权,使企业“轻装上阵”。七是把企业的产业转移与产权流动重组结合起来。
2、乡镇企业改革。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为重点。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机制灵活、管理民主等优点,不仅适应农村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且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因此,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不仅是乡镇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大举措。
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一是通过存量折股,增量扩股、引进外资以及广泛吸收个人和社会法人入股等途径,对现有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二是新建乡镇企业,原则上都要办成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从一开始就要实行新企业新机制。三是提倡和鼓励乡镇企业间横向经济联合和多元混合参股,可选择经济实力强,专业化、产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企业为“龙头”,组建企业集团。
(三)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贸工农一体化进程
1、发展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能够较好地解决分散经营的农户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难题,推动农业更快地走向社会化大生产,壮大集体经济。要采取多形式,多成份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纵横交错,上下结合的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各级供销社要积极深化改革,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2、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济组织。要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体化、农科教一体化的经济组织,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发展主导产业。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在当地主要农副产品上做文章,建好生产基地,搞好深度开发。注重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创汇的产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建好商品基地。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形成“数乡一业、多村一品”的区域化布局,大力发展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在大力推进产业化进程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好“龙头”企业的建设上,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使其真正在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服务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四是要完善机制,按照经济规律,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恰当处理龙头企业与农民、龙头企业与其它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真正形成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四)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1、农村流通体制改革。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兴办第三产业。凡是放开经营的农副产品,农村集体和农户都可以收购、加工、批发和运销。国合商业、外贸、农林、畜牧水产等部门,要积极发展与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的联营联销和产销一体化经营。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户在自愿结合,自负盈亏的基础上组建各类流通联合体和服务合作社,把千千万万农民组织起来,开展远距离、大批量贩运活动,减少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中间环节。
2、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建设要以消费品市场为基础,以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加快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提高市场数量、功能和档次。在消费品市场建设方面,重点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疏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要把培育生产要素市场放在突出地位,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资金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积极发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公证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市场自律性组织,为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行创造条件。
(五)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稳定农业的重要保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市场,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必须坚地国家“五统一”原则,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重点是:
1、进一步扩大土地市场调控范围。一方面要继续扩大新增建设用地的出让范围。除法律规定可以批准划拨用地之外,其它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将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市场的轨道。对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要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租金或土地收益。逐步将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
2、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按照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殖的要求,在处置土地资源时,分别不同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方式:一是土地出让方式,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出让给企业,收取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土地出租方式,国家收取租金。三是土地入股方式,即国家将一定使用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3、加强对集体土地流转的管理。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农村小康建设的需要,要逐步推行农村集体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对集体农用土地的使用权,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实行有偿转让。要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下,经过依法审批,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
(六)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1、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变以商品粮供应为标准划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的做法,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城市与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新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凡是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就可以在小城镇落户,并享有当地居民的同等权利和履行同等义务。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要积极、稳妥、分步进行。
2、改革小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体制,开辟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新路子,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自带资金到小城镇开店办厂,逐步建立并形成以集体经济积累和农民个人集资为主,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内资、外资、合资多元投入的筹资渠道。
3、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对小城镇的管理。小城镇建设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小城镇发展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资源优势和基础现状等情况,立足当前,着眼发展,制定出各具特色的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建制镇为连结点的城镇网络。小城镇规划和管理要纳入法制化轨道,以保证小城镇管理按照新的体制和机制运行。
4、集中连片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可以产生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把乡、镇、村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引到小城镇上来,集中建设,连片开发,形成乡镇企业集中发展的工业小区和商业小区。要加快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其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
(七)继续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要与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发展和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民养老保险以家庭保障为主,与社区扶持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实行个人储蓄积累养老保险。要继续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实行农民个人投保为主,社会互助互济的医疗保险制度。
要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加强行政管理,把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经费分开,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水平。
(八)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是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本途径。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税除费和正租除提。要继续总结完善“公粮制”试点经验,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同时,不断探索新的切实可行的税费制度改革形式。
(九)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基金会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专业性资金合作组织。它对集体及其成员承担资金管理和融通的职能,在解决银行资金供应不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广泛聚集和合理投放资金。要广辟资金来源,挖掘农村资金潜力,增加集体积累资金。在聚集好集体资金的基础上,可以吸收农户会员股金,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资金投放要坚持以短期、小额和解决流动资金为主的原则,取得最佳投资效益。二是坚持合作性质和服务宗旨、严格按合作基金会章程办事,要力求制度化、规范化。不仅要有规范的章程,还要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审计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
(十)加快推进县乡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机构改革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县级机构改革要在1995年底完成,要以此时间表调整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县和乡镇的事权要明确划分,政府该管的事情要切实管好,该下放的权力要坚决放下去。精简和分流人员要在机构改革中同步进行。通过机构改革,实现“小政府、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
四、农村改革的组织领导
1995年是我省近期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纲要》的第一年。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必然触及到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度很大。因此,建议:一是各级政府首先要提高对农村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把农村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农村改革工作的组织程度,要对改革做好全面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改革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要明确分工,实行目标责任制,大力推动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