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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耳他政府关于中国和马耳他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耳他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7-16
  • 【生效日期】2010-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耳他政府关于中国和马耳他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耳他政府关于中国和马耳他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耳他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起,互相承认和建立外交关系,并同意在短期内互派大使。

马耳他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马耳他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声明。

中国政府支持马耳他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发展致力于和平的自给经济所作的努力。

中、马两国政府决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在各自首都为对方的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马耳他政府代表

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        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

沈平          尔·约翰·马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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