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若干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若干意见
(苏政发〔1996〕21号1996年2月1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九五”时期,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将进入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综观世纪之交的国际国内形势,既有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切实贯彻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国际化战略,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圆满完成,现对“九五”时期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1.“九五”时期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实施大开放、大经贸、大市场、大集团战略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在加快沿海、沿江和沿“桥”经济带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的对外开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在转变外经贸发展的增长方式、提高和优化开放型经济的规模和质量、促进开放型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在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涉外企业管理等方面再上新的水平,在培养外向型人才方面基本形成体系,加快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个领域与国际经济的互接互补,推进全省经济的更快发展。
2.“九五”时期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
--提高开放型经济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对外贸易总额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八五”期末的26.6%提高到“九五”期末的35%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八五”期末的26.7%提高到“九五”期末的35%左右。
--提高江苏开放型经济各项指标在全国的位次。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指标力争居领先地位。
--提高全社会的对外开放程度,确保“九五”期末全省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较“八五”期末有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产生一个质的飞跃。
具体指标为:
对外贸易:“九五”期间进出口总额年均递增19.4%。到2000年,当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40亿美元,其中出口225亿美元,年均递增17.6%。
利用外资:“九五”期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300亿美元,2000年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80亿美元。
对外经济合作:到2000年,全省当年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金额11亿美元,对外承包劳务实际完成营业额10亿美元,期末境外劳务人数4.4万人,分别比“八五”期末增长65%、96%和102%。
旅游及其他服务贸易:到2000年,全省旅游外汇收入5.8亿美元;外汇金融业务、涉外保险、港口及货运、广告咨询等其他服务贸易外汇收入6亿美元。
开发区建设:到2000年,建成以苏州工业园为代表的1-2个在世界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开发区,建成一批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开发区,全省开发区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各类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自营出口占全省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50%和20%。
二、加快对外贸易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
3.外贸出口从数量型扩张转向质量效益型增长。把出口增长方式从“以量取胜”、“质低价廉”的粗放型经营转到“以质取胜”、“以技取胜”和“规模效益”的集约化经营轨道上来,确保出口增长速度快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实现外贸出口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
4.大力扶持出口主导产业。根据产业政策和自身优势,确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若干出口主导产业,通过政策扶持,逐步形成各地的出口主导产品群。在提高产品档次、质量、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方面上一个新台阶。积极实施出口商品名牌战略。
5.加快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以科技为先导,用现代科技武装轻纺等传统出口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重点发展机、电、仪、化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大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培育一批出口拳头产品。大力发展技术贸易,到2000年,当年技术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8%。
6.积极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的水平。巩固和发展传统出口市场,大力开拓亚太和周边国家、东欧及独联体、拉美、中南非等市场。广辟贸易渠道,继续扩大一般贸易,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开展易货贸易和边境贸易。走内外贸结合的路子,提高外贸企业经济效益。着力推进大型企业集团与外贸企业的优势互补,把规模优势转变为现实的出口优势。
7.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快与国际贸易体制的接轨。积极推进外贸企业的集团化、实业化、国际化进程。以具有较强实力的外贸企业为龙头,组建集贸易、生产、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商社;以大型出口生产企业为主体,组建具有贸易、生产、开发、投资等综合功能的跨国公司;以资产为纽带,推动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联合,建立稳定的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鼓励外贸企业向海外延伸,真正把海外企业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基地,建立健全国际营销网络;赋予更多的企业外贸进出口自营权;深化外贸企业的内部改革,尽快建立起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加大亏损企业的扭亏力度。
三、促进利用外资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8.积极、合理、有效地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按照《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我省产业政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利用外资的宏观指导和调控,重点引导外资投向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性农业和第三产业。选定一批重点项目,做好可行性分析、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吸引外商参与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能源、水利工程、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原材料开发项目。鼓励外商投资农业资源性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良种培育及疫病防治、海洋资源利用等项目。鼓励与外商合资合作兴办广告、咨询、技能培训、医疗保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产业。积极吸引外商采取BOT、产权置换、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投资。在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内,给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公平国民待遇。
9.利用外资以吸收直接投资为重点,拓宽间接利用外资的渠道。坚持大中小项目一起上,着力推出一批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利用外资进行嫁接改造。重点做好“两大一高”项目(即对全省产业结构有一定影响的大项目、跨国大公司或财团、高技术含量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苏南、苏北各自优势,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扩大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信贷和其他形式的外资。加强间接利用外资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注重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建立责权利一致的借用还管理体系,建立地方偿债基金,力争间接利用外资取得明显的突破。
10.加强对各类招商活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努力改进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在规划组织好省内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基础上,更多地派出精干招商小组赴海外有重点地招商。向日本、西欧、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派驻招商代表。成立常设的招商中心,建立招商项目库,组建海外招商引资网络。
11.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提高对外资的吸引力。理顺关系,改进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建立科学先进的外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外商投资企业较多的市县,要建立和健全外商投资咨询服务中心、投诉中心或仲裁机构等中介服务体系。改进和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国家级开发区和部分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试行利用外资“一站式”服务。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秩序。
四、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拓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服务贸易
12.继续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拓展对外承包劳务市场,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效益好的项目。改变劳务输出结构,提高技术、管理、经营型劳务输出的比重。拓宽合作领域,发展包括国际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管理、配套服务的项目总承包,发展技术投资与转让。通过劳务输出和工程技术承包,带动设备材料等硬件特别是成套设备的出口,实行整体推进和一揽子进入国际市场战略。对境外重点投资项目,银行给予必要的贷款扶持。抓住国家经援改革的机遇,开拓国际经济合作的新形式,提高承包工程的前伸后延能力。加快外经企业集团化进程,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大力拓展海外非贸易事业。
13.积极发展旅游业,在规模和效益上推进旅游经济的全面增长。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旅游产业超前发展战略,力争我省旅游创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加强旅游总体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有特色、档次高、效益好的旅游产品开发。努力办好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采取合资、合作、股权出让、产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兴办旅游业。加大旅游投入,大力推进旅游业规模经营,加快组建旅游集团,实行饭店连锁经营和旅行社网络经营。积极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加强与国外大型旅行社、饭店集团、航空公司的合作,加快与国际旅游业的接轨。创造条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在我省建立国际认可的世界级自然与文件遗产旅游景区。
14.充分利用江苏的人才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外汇金融业务、涉外保险、港口和货运、信息咨询等多种服务贸易,增加服务贸易创汇额。
五、加快各类开发区建设,培育开放型经济新的增长点
15.加快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建设步伐。重点抓好利用外资、出口创汇、经济效益三大奋斗目标的实现。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率先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要求加紧建设进度。充分利用保税区和保税仓库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来料加工和保税业务。积极扶持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发展。集中一定的财力、物力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开发,使开发区成为利用外资、出口创汇的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16.加快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加快首期8平方公里开发速度,扩展二期工业项目招商,加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投产,早出经济效益。结合中国国情,学习和借鉴新加坡经济和公共管理的成功经验,率先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城市建设管理、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经济建设及管理等各方面为全省开发区的建设提供新经验。
17.强化对各类开发区的领导。把加快开发区建设作为各地经济建设的重点来抓,赋予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当地政府管理区内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更大的权限。修订《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完善各类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实现开发区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六、进一步扩大科技、文化、教育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加速科学技术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科学技术,抓好消化吸收。跟踪国际最新技术水平,开发符合国际市场需要的新产品。鼓励境外大公司、大财团到我省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建设科技工业园等。组织科研单位和高科技企业到先进国家兴办技术密集型项目,促进科研院所与国际同行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
19.多渠道地开展对外文化、艺术、教育等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文化艺术等活动,把我省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推出国门,走向世界。进一步扩大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有选择地引进国外的文化和艺术,促进东西方文化的沟通。
七、建立强有力的经济国际化保障体系
20.增加信贷投入,强化和改善金融服务。要进一步强化金融部门对开放型经济的服务功能。全省金融部门直接用于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人民币信贷年均增幅达到20%左右,年均增量达到100亿元;金融部门外汇贷款年均增长10%左右。积极支持合资企业中方资金的需要。加大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力度,力争本世纪末使我省拥有一批外资银行和其他外资金融机构。继续引进项目融资、基金融资、外汇保值交易等新的金融工具,加快金融电子化进程,为经济国际化提供完备的金融服务条件。
2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尽快建立外贸出口风险基金,加强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对外贸(工贸)企业机电产品出口实行所得税部分返还的政策延续至2000年;继续利用财政间隙资金,缓解外贸企业资金紧张矛盾。对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商品及特色商品的技改资金,纳入省计经委编制的年度技改计划。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财税政策。
22.建立健全涉外法规体系。抓紧做好国家已出台的涉外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和配套完善;尽快拟定《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依法加强管理;及时研究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提供较好的法律保障。
23.强化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按国际惯例运行的招商引资服务机构,建立和健全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准的涉外律师、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和信息咨询、资产评估、质量体系评审等中介机构;加快全省“金关、金卡、金桥”工程建设步伐;加强江苏大口岸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进海关、商检、卫生检疫等工作,为经济国际化提供优质服务。
24.加快建设国际经贸网络。巩固、发展现有海外窗口企业,抓紧做好新的海外建点工作,形成以窗口企业为龙头、联合其它各类海外企业的全球性国际经贸网络,形成为江苏经济国际化服务的海外支撑体系。
25.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在全省建立几个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开放型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一大批通晓国际惯例、会外语、懂管理、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大胆启用现有人才,抓紧培训高级人才,着力培养跨世纪人才。全方位、多渠道引进人才,建立开放型“人才库”,为经济国际化提供必要的人才保证。
八、切实加强以扩大开放、经济国际化的领导
26.加强对扩大开放的政策研究和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经济国际化作为经济建设的重大战略来抓,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省各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进程中,要按照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这一目标,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制定对策,加快实施。
27.动员各行各业和全省人民共同关心、支持江苏经济国际化。切实加强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的分类指导工作。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快淮北地区对外开放步伐,促进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依法加强对经济国际化的统计考核。
28.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强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大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投入,确保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公民素质、城镇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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