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 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
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政发[1997]7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对全省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初步清理审核,经省政府1997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一批取消29项不合理的收费、摊派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部门
(一)临时建筑规划管理费
(二)自来水安装管理费
(三)综合开发企业上级管理费
(四)房产争议收费
二、教育部门
(五)教育设施配套费
三、电力部门
(六)用电附加费(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以外的附加等)
(七)电网改造费
四、铁路部门
(八)铁路限制口加价费
(九)铁路客票预计预售服务费
(十)预订北京至广州联程铁路客车卧铺票服务费
(十一)铁路客运旅行服务费
(十二)代旅客订送铁路客票手续费
(十三)铁路客车雅卧服务费
(十四)铁路客车餐车茶座服务费
(十五)铁路旅客票价外强制保险
(十六)无轨车站收取的铁路客运延伸服务费
(十七)铁路货物协议运输费
(十八)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服务费
(十九)铁路运输计划审批费
五、劳动部门
(二十)施工企业使用临时工管理费
(二十一)务工许可证收费
六、人事部门
(二十二)老干部离休荣誉证费
(二十三)干部退休证费
七、林业部门
(二十四)林木采伐管理费
八、交通部门
(二十五)“八不准”标牌收费
九、民政部门
(二十六)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费
十、水利部门
(二十七)以电养电资金
十一、其它
(二十八)关于强力推广应用天津抗磨节能剂,这是经省政府批准,在第三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期间筹资的一种方式,而且规定了强力推销的数量和时限,鉴于亚冬会已经结束,今后不再强力推广使用该产品。
(二十九)迪安高效节油净化器是一种节油、环保新产品,有关部门只能推荐使用,不得强行推销。
以上各项收费,从公布之日起,各执收部门要立即停止收取。
1997年10月27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