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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达我市农业局 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3102
  • 【发布文号】渝办发[1997]44号
  • 【发布日期】1997-12-29
  • 【生效日期】1997-12-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达我市农业局 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达我市农业局
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1997)44号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市农业局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审定,现予转发。望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认真进行研究,贯彻执行。

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
(市农业局1997年12月1日)

我市自实施蔬菜产业化工程以来,蔬菜产销工作得到全面发展,表现在生产总量增加,基地布局趋于合理,品种结构改善,产后营销工作有了起步,市场供应数量充足,价格平稳,淡季不淡,农民收大幅度增加。为了适应重庆建立直辖市后蔬菜产销工作所面临的新的形势,进一步搞好蔬菜生产,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22号文件)精神,提出1998年我市蔬菜生产工作意见:

一、1998年全市蔬菜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增加市场有效供应、提高农民收入两大目标,加快产业化进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蔬菜生产,努力增加生产总量,重点抓好淡季菜生产;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大科技推广工作力度,提高基地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培育具有特色的拳头产品;继续搞好基地建设,完善基地配套设施,使基地上档次、上水平;狠抓产销服务,大力扶持新型产销服务组织,努力提高种菜效益,全面推进我市的蔬菜产业化。
(一)落实生产计划安排,搞好全年蔬菜生产。1998年全市20万亩蔬菜基地蔬菜生产基本目标是:复种面积达到50.76万亩,年上市量达到8亿公斤,“两淡”期间中必城区每月上市量不低于6000万公斤。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四保”(保种植面积、保生产总量、保品种和保上市量)要求,由市下达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要求各区市、县和乡镇层层分解落实,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和计划的完成。
(二)围绕两个淡季,重点抓好淡季菜生产。搞好春淡早春菜和秋淡“三瓜三菜”(冬瓜、丝瓜、南瓜、水藤菜、早秋莴笋和早秋莲白)种植,利用自然立体气候优势抓大春菜、秋冬菜的延后提前栽培,是我市在日前条件下解决春秋两季的有效措施,1998年要继续实行。同时,充分利用基地的设施条件,新发展4000亩遮阳网膜覆盖栽培早秋莴笋,有水利条件的再配以滴灌、微喷灌,使产品主要在8、9、10月上市;大力发展秋番茄、秋茄子、秋黄瓜、秋豇豆和秋菜豆等破季蔬菜;在涪陵仙女山(海拔1200―1800米)发展3000亩反季节蔬菜生产。同时继续采取补贴政策,落实春淡期间种植6000亩小白菜和13000亩水藤菜。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生产示范,以点带面,促进新建蔬菜基地的生产发展。生产技术是新建基地比较薄弱的五一节,要继续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支持土地流转,使其向种植能手和种植大户集中。积极引进和提倡种菜大户和企业承包经营菜地,充分发挥其生产示范作用。要借鉴璧山城北、巴南中坝和九龙坡区西彭的种植为模式和经验,抓好示范点、示范片工作,并加大技术推广力度,以推动新基地蔬菜生产的全面发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新基地实现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和提高生产水平,尽快产生效益。要大力提倡和支持社会其他产生、单位参与蔬菜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1998年第一期新建的5.6万亩基地要求种菜面积要达到80%以上,第二期新建的5.0万亩要求种菜面积达到50%以上。
(四)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实施蔬菜产业化工程,使我市蔬菜生产在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上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根据市场对精细菜、特色菜需求的变化,对几大季的坐镇大宗品种总量计划由63%调减至於0%,主要是在原老蔬菜基地调减大路菜种植面积,增加精细、特色菜生产。在新建基地要用参与大流通的观念,既要注意市内市场,也要瞄准市外和国内市场,品种上重点增加市场需求量较大的耐贮运的瓜果菜、豆类菜、藕芋及葱蒜类蔬菜等。
(五)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大力引进、培育和推广良种。在1998年引进荔浦芋、紫甘蓝等一批优质良种,并扩大青花菜、生菜、芥蓝、荷兰豆等的种植面积,丰富市场,满足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广淡季蔬菜生产、“两高一优”等先进的栽培技术,提高设施栽培水平,遮阳网覆盖栽培面积从1997年的2.2万亩次扩大到3.0万亩次。试验推广超微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试验推广净菜、精菜上市技术。继续健全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并在新建基地乡镇增加蔬菜员、产销员各10名。继续加强技术培训工作。除市和各区、市、县要加强对技术干部、营销工作者进行系统知识和知识更新培训外,要加大力度对农民进行以普及科学种菜知识为主的培训,对产销员和贩运户进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管理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素质。

二、基地建设
(一)涪陵、万县和黔江的中山区域(海拔在1000―1900米)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淡季蔬菜的自然条件。在该区域建立我市的反季节蔬菜基地,不仅是利用山区的环境生态优势,可以建成我市独一无二的绿色蔬菜基地,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的秋淡蔬菜供应,而且应该瞄准长江沿线乃至整个南方大城市的秋淡蔬菜市场,成为全国性的淡季菜生产基地。这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对于三峡库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发挥巨大的作用。我们拟在1998年在涪陵市武隆县境内的仙女山上先实施建设3000亩蔬菜基地,以后再逐年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郊区蔬菜基地设施,提高基地的设施水平,改善生产条件。1998年拟在巴南区的中坝、大足县的龙水、潼南县的桂林坝、沙坪坝区的歌乐山等地,以增加设备为主要内容,继续改造2万亩蔬菜基地,重点是以微喷、喷灌和滴灌等节水灌溉为主的水利设施建设和栽培设施配套,使我市蔬菜基地上档次、上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基地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使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有机配套,充分发挥基地设施的作用,发挥投入效益,更好地为蔬菜生产服务。这项工作要作为1998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要求各区、市、县结合农村改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建议将此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蔬菜产销
(一)加强区、县及镇、乡蔬菜产销服务组织建设。1998年市和各区、市、县要组建产销协会,镇、乡要积极探索有菜农、贩运户参加的合作社或基层营销组织,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协会等多种形式将蔬菜贩运户组织起来,积极为菜农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根据市场需求,指导菜农生产,并帮助菜农将生产的蔬菜销售出去,获得好的效益。对新型产销服务组织和运销大户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有较大贡献的,市里应予以表彰。
(二)加强蔬菜产销信息中心和网络建设,尽快完善其功能。在各区(市)县和主要市场配置微机网络系统,在主要基地乡镇配置传真电话,实现蔬菜信息联网,形成较完善的产销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信息网络,增强市场对产销的导向功能。
(三)进一步建立畅通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已配置的“菜篮子专用车”的作用,继续执行市政府关于蔬菜贩运优惠政策。要加强检查,对不执行市政府规定的要及时反映并纠正,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四)抓好蔬菜产后处理及净菜上市,支持和鼓励发展配菜、送菜业务,要支持无公害和洁净蔬菜加工场或车间的建设,使之尽快形成规模并投放市场。

四、1998年上半年完成《重庆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新菜地开发基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并报市人大和市政府审议。并按《条例》和《办法》依法建设、管好和用好菜地。1998年争取市人大、市政府对《条例》和《办法》执行情况开展全面大检查。对20万亩新老基地要完成建档工作,对拖欠的菜地基金要通过法律手段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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