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 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
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1998年3月27日甘政办发〔1998〕17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量大面宽,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改革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抓好试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为加快我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要求,以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为目的,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基本思路。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要有别于党政机关,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再用行政级别来确定;根据各类事业单位职能、经费来源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扩大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效地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把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真正搞活。
3、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初步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用人自主、人员择业自主、政府依法监督、科学分类管理、配套办法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符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用人、分配、考核、奖惩和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改革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1、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用人制度。第一、要逐步推行聘用制。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通过签订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使双方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对合同的订立和解除都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政府人事部门对聘用工作要加强管理、检查、监督,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发挥人才市场的作用,积极为聘用制创造条件、打好基础;第二,要改革完善领导人员任用制。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管理方式,使领导人员明确自己在任职期间应尽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按照职权范围行使自己的权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方式需要继续深入探索,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的程序,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选举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行;第三,要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职员制是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方式,按照职员的等级序列制定一整套任用办法,有利于吸引稳定优秀人才从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职员的任职要按照岗位要求与任职条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身份以及所有制界限,公平竞争择优上岗;第四,要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根据“政府宏观管理、分类指导、依法行政,社会客观科学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精神,对专业技术人员要继续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按照工作需要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进一步完善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逐步推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实行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将工作业绩与职务晋升和工资奖励相挂钩,并逐步建立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第五,要完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管理制。对工勤人员,要继续完善符合单位工作特点及岗位要求的技术等级、(职务)晋升等管理办法,采用多种用工形式,推行聘用合同管理,根据工作任务以岗定人,通过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优化工勤人员队伍。
2、进一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在执行国家现行工资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及发展需要,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由单位自主决定分配形式。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结余归单位自主使用;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国家拨款比例,把工资增长与财政拨款递减及事业收入增长紧密联系,或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的办法,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单位人均效益增长。各类事业单位要把活的工资部分真正用活,根据岗位责任与贡献的大小决定分配的高低,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合理拉开档次,使活的工资发挥其应有的激励作用。
3、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国家人事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和完善适合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同特点的评价体系,逐步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把考核评价工作与聘用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重点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与平时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做到客观、准确、公正。考核评价结果是聘用、续聘、解聘、晋级、增资、奖惩的主要依据,每个事业单位在用人上都要坚持严格考核评价的办法,使个人竞争上岗和单位择优用人逐步形成制度。
4、加快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根据事业单位不同情况,按照国家、单位、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及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等原则,建立既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又与机关、企业、农村保险相协调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基本社会保险、单位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建立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等,更好地保证失业人员、伤病人员、退(离)休人员的生活,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稳定。
5、建立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体系。一是人员总量的宏观管理。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需求,以及人才资源的供给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编制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调控办法,避免事业单位人员盲目增长;二是工资总额的宏观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运用经济杠杆、法律制度和行政手段,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合理安排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三是各类人员结构的宏观管理。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都要严格控制总量、等级结构和比例结构,合理按需设岗;四是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立法工作的步伐,制定单位聘用管理、职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和技术工人评聘等法规,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6、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一是要建立健全对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制度,编制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办法,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流动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各类人员专业特长的充分发挥;三是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及时受理、合理仲裁人事争议案件,维护个人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的安置办法,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解聘、未聘等人员的安置问题。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
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到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改革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深入调研,抓好试点。通过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在摸清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分期分批选择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先从聘用制开始着手,区别轻重缓急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明确和掌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途径与方法,着力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以指导全局改革工作。
2、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量大面宽,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在步骤上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分步到位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经济状况及各项改革的进展情况,积极稳妥地稳步推进,重点搞好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的改革。
3、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上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提高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行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协同进行。同时,要根据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把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4、协调督查,狠抓落实。各级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与组织、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好改革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搞好改革中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处理好各种矛盾,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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