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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和表彰1997年广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的通报
  • 【发布单位】81905
  • 【发布文号】穗府[1998]30号
  • 【发布日期】1998-04-11
  • 【生效日期】1998-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和表彰1997年广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和表彰1997年广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的通报

(1998年4月11日穗府〔1998〕3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1997年我市创建容管理达标路工作,在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创建整治工作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经市创建市容达标路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同意将江南西路、花地大道、机场路、天河路、环市东路等5条路(段)命名为“广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并对东风西路、林和西路、人民北路等3条路的出色管理工作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治、创建成果,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为创建出更多、更好的市容管理达标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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