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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5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8-09-13
  • 【生效日期】1998-09-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

(1998年9月13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国内需求、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确保今年经济发展目标,尽快改变我省基础设施欠帐过多、制约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省委、省政府决定,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在两三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内建成一批重点项目,使全省的基础设施有较大改观,迎接陕西下一世纪前十年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抓住和用好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今年以来,面对新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果断作出扩大国内需求、开拓国内外市场和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等重大决策。最近又采取更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建国以来增加投资最多的一次。这几年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势头很好,但总的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比较薄弱。农田水利、铁路、公路、通讯、粮库建设等亟待加强;城乡电网亟需改造;城市环保、供水、供热、供气、道路、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欠帐很多,所有这些方面都与国家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相一致。我省面临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迅速在全省形成一个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

二、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基础设施的重大意义。 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实力、积蓄发展后劲、力争后来居上的关键时期。”从长远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消除瓶颈制约,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把一个充满活力的陕西带入二十一世纪,进而把我省建成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强省的战略举措。从当前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有效途径,对做好今年和“九五”后两年我省经济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新的建设热潮中去。

三、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力争使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跨上新台阶。 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要集中抓好一批重点项目,主要是农林水利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电网改造、国家储备粮库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六个方面,坚决防止、避免重复建设和一般加工业的盲目发展,优先考虑在建项目和两三年内可以建成投产的项目,安排一批条件具备的新开工项目。今年确定的在建重点项目,要完成和超额完成建设计划;确定的新开工项目,年内务必全部开工;新争取到的项目,年内按国家要求完成工作量。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加快建设进度,保证质量,确保资金用得快、用得好。要以这些重点项目带动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使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在全面完成500亿元任务的基础上有较大的增加。
今后两三年,力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连续有较大幅度增长,到本世纪末或稍长一点时间,使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基本建成西安――安康、延安北――神木北铁路,建设西安――南京铁路干线和西安铁路枢纽工程,形成纵贯南北、横通东西的铁路运输网络;建成渭南――潼关、铜川――黄陵、宝鸡――牛背、西安――阎良、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北段等多条高等级公路,形成以西安为中心,连接各地市、以高等级公路为主的“米”字形公路主骨架;完成扩建咸阳国际机场工程,开通与世界一些城市国际航线,形成四通八达、方便快捷的航空运输中心。
建成西安――合肥、西安――呼和浩特光缆、西安第二长途通讯大楼、西安邮政重件处理中心、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等项通讯工程,使通信和广播电视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传递提供大容量、高速度的现代化通道。
城乡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城市网架布局合理,村村通电工程基本完成,搞好宝鸡二电厂、蒲城电厂二期、韩城二电厂等一批电源工程建设,使电力供应与生产生活需求基本相适应。
完成东雷二期抽黄、宝鸡峡渠首加坝加闸、汉中卡房水库等水利工程,争取东庄水库、引红济石、关中九大灌区改造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建设,重点江河堤坝得到加固,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建成黑河水利枢纽、冯家山取水等一批城市供水工程;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市和杨凌区天然气基本入户;竣工一批经济适用住宅、道路、环保工程;城市道路有较大改善,城市防洪设施得到提高,环境得到进一步治理,全省的城市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以陕北黄土高原沟壑区、榆林北部风沙滩区、渭北高原、秦巴山区为重点,建设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要把渭河、泾河等干流的黄河流域和汉江、丹江等干流的长江流域治理宏观系统工程,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性项目,及早准备,争取列入国家投资计划,使较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得到治理,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8.8%提高到32.1%,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陕西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抓好以西安市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西安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西安市要按照大都市、外向型、高起点的要求,做好总体规划,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完成一批重点工程,使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状况和市容面貌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当前,要集中力量建设好黑河水利枢纽工程、城市电网改造工程、通信网络改造工程、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城市交通改造工程、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城市居民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黑河水利枢纽工程必须确保今年10月实现截流,2001年工程全面建成。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年内开工,西安铁路枢纽工程尽快立项,早日开工建设。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00万平方米的任务要全面完成,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全国大城市中等水平。
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汉中等城市和其它城市,也要紧紧抓住机遇,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多渠道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争取在水、电、路、气、通讯和住宅等方面有较大的改善,使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明显提高。杨凌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唯一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充分发挥部省共建优势,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力争三年内使杨凌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辐射功能。

五、建立健全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中心的分级责任制。 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抓住这个关键把责任落到实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先确定法人,后进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既享有经营决策的自主权,又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落实还款责任。完善省级有关部门和地市领导项目建设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质量为重点,做好协调工作。要继续坚持省级领导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并协助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对全年按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地市、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给予奖励,并在下年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或在建设中不负责任、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要予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调减该地区或部门的项目计划和资金供应。

六、加强协调服务,努力创造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 从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的资金组织到项目的建设及项目的竣工验收,各级计划、财政、金融部门都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规划、土地、环保、劳动、工商、公安、消防、供电、运输、市政等部门和单位,都要通力协作,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特别是建设战线长、涉及范围广的铁路、干线公路工程,实行建设工地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施工,更不能借机揩油发财。项目涉及到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都要积极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成立专门班子负责统一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地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要给重点建设项目以优惠,各种税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执行,该减免的坚决减免,应该收取的按下限标准执行。坚决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对在上述问题上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直至追究当地党政领导的责任。
为保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顺利进展,各地市、各部门都要打破常规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可按“先建后理”的原则边建设边处理,不得因此影响建设进度。要在符合规定程序的前提下,简化手续,特事特办,急事先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刁难阻挠。对肆意干扰阻挡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的,要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时处理。

七、千方百计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挖掘资金潜力,积极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本金。省政府确定筹措的资本金,要抓紧落实,按时到位。资本金要优先用于国家确定的基础重点建设项目。各地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国家投资吸引和调动社会资金投入,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需求。对争取国家支持的资金,要跟踪落实。计划、财政、金融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到文到即转、钱到即用,贷款及时发放,尽量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及早形成工作量。继续推行重点建设项目主办银行制度,实行银团贷款。对项目资本金和其它资金已落实但暂时不能完全到位的在建项目,资金供应部门可采取灵活措施,预先支付部分资金,金融部门可提前发放贷款,并在加大加快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支持的同时,在短期流动资金配套贷款上给予支持。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进一步加强资金审计,杜绝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实施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力量,加快工程进度。 所有在建项目都要按照总的建设 目标要求,制定出科学、积极的进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工程建设任务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进度要求,一旬一报,一阶段一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些战线长、施工面宽的项目,要创造条件拓宽施工面,上足施工力量。对完不成工程进度计划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调整。承担重点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要组织足够的设计力量,拿出最好的设计方案,加快设计进度,并深入施工现场做好服务。工程承包者不得转包或挂名承包。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对管理不善造成工期拖延、质量低劣和损失浪费严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九、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关系我省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百年大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所有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加强工程监理,群策群力,提高工程质量。基础设施重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要严格资质管理,严禁越级施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不得随意修改设计方案降低质量标准,要从材料、设备选用,技术力量配备,现场施工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只收费,不监督,不服务。凡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工程招标和采购要实行同等优先原则,面向市场,拉动本省需求。 重点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坚持招标投标制,择优选定。同等条件下,凡省内力量有能力承担的工程,优先使用省内力量;凡省内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产品,以相应政策导向,优先在省内采购。省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省内企业产品名录,及时发布建设项目信息,为省内企业投标中标创造条件,提供更多参与竞争的机会。企业也要面向市场,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实力,同时加强宣传自己,提高知名度,积极争取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十一、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有深度的好项目是争取资金的基础。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有利于调整我省经济结构和发挥资源优势出发,立足于多选项目、选好项目,要有超前意识和战略意识,及早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变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项目引外资,为引来更多的资金和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从现在起就要着手围绕明年计划和“十五”发展的总体思路与重点,筛选出一批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要努力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把工作做深做细,前期工作范围要延伸到预可研阶段,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水平,争取做到“七通一平”。要舍得拿出一定的资金和人力,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充实和完善项目储备库,争取尽快实现全省联网和网上招商引资。

十二、全力争取国家对我省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投资将继续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并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我们要把握这个趋势,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坚韧不拔的精神,积极再积极,主动再主动,尽其所能,全力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和投入,力争做到国家对我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速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地市和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组织足够的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力求再拿回一批大项目。在申报、争取项目时,计划、财政部门要及时与有关方面衔接,有关方面也要主动与计划、财政部门沟通,减少盲目性,提高成功率。

十三、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用好用活现有政策,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吸收外商投资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资要实施多元化战略,扩大面向北美、日本、欧盟的引资范围。努力学习和掌握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方式,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和投资机构来我省投资。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内研究提出一批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并优先给予项目配套资金和相关措施的支持。对省外以各种方式投资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与一些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股份制形式和各种直接融资手段,大力吸纳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加强经济宣传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种新闻媒体,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营造一个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舆论氛围。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提纲,运用各种方式,开展既有声势又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进行定期现场采访,系列跟踪报道,以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形势和显著成效鼓舞和振奋全省人民的精神。宣传报道要图文并茂,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真正起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对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推广,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敢于和善于监督批评。

十五、改进作风,振奋精神,把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到全省的各个方面。各级党政组织要层层进行思想动员,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上来。要坚决克服精神不振和畏难松劲情绪,坚决改变四平八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经常深入建设第一线,协调工作,解决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做好工作,坚决纠正片面强调部门和地方利益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工程涉及到的有关方面,要努力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倡定了就办、定了就干、雷厉风行的作风。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延误时机,更不能吃、拿、卡、要,坚持做到全心全意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实实在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浮夸。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按党纪政纪从严查处。

十六、要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当作经济建设的大事切实抓在手上,及时作出安排,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全省的重点建设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领导;建立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制度,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跟踪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资金和施工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协调,保证重点工程顺利进行。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急动员起来,抢抓机遇,团结拼博,高扬斗志,积极进取,打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仗,为实现陕西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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