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组织实施安徽省经济技术升级计划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组织实施安徽省经济技术升级计划的意见
(1999年1月15日)
安徽经济在九十年代经过持续6年高速增长以后,1998年增长速度回落,其原因既有前所未有的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影响,也有我省产业和产品技术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能力弱的问题。在短缺经济条件下,经济快速扩张掩盖了粗放型增长的矛盾。但在市场约束强化、特别是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产业和产品素质不高的矛盾便充分暴露出来。处于迈向21世纪的重要时期,为了在更加开放、更加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实施赶超战略,必须从现在开始,强力推进以技术进步为中心的经济结构升级,迅速组织实施安徽省经济技术升级计划(因提出该计划设想是在1998年8月,故简称“988”计划),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力争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逐步建立起高素质的有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当前,推进经济技术升级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产业部门、科研院所、企业和其它经营单位都面临着调整结构的压力,在依靠技术升级拉动结构调整方面形成了共识。二是我省初步具备了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实现经济结构升级的经济实力。三是近年来我省在科技经济一体化上已经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四是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最主要任务,今后几年会出现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良好外部环境。五是我省集中了一批国内有较强实力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并在某些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成为实现经济技术升级的有力支撑。
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挑战:一是来自知识经济的挑战。知识经济的逐步兴起,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大大加快,对人才、教育、文化、社会环境及宏观决策、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二是来自国内市场竞争的挑战。目前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集团化,集团竞争高科技化,只有意识超前,动手早、出手快、下手重才能占据主动地位。三是来自自身的挑战。在迎接知识经济浪潮冲击的过程中,我省的知识、技术的积累和储备,接受和利用知识、技术的能力,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能力均嫌不足,因而任务异常艰巨。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必须用新的眼光去审视我省的经济、科技发展战略。在继续组织实施好“三个百亿元工程”、“六百工程”、火炬计划和五个农业科技牵动性项目等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措施的同时,必须把经济技术升级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技术水平的跨越,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朝着建立以适用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新型经济结构的方向迈进。
一、组织实施“988”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组织实施“988”计划的指导思想
组织实施我省“988”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和具备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政府支持下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解决我省普遍存在的有技术优势无应用产品、有优势产品无新技术支撑的问题,通过滚动实施“双十工程”(即十家左右优势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升级工程和十家左右高新技术产品的规模扩张工程)和其它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势企业高科技化,实现科技资源和企业资源的有机结合和优化配置,带动新一轮国民经济结构和技术结构升级,为实现跨世纪的赶超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988”计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限目标、逐步发展的原则。根据省情省力,优先在制造业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择优选择企业和科研单位列入计划扶持。
2、坚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导向的原则。列入计划扶持的项目,必须在未来若干年内,技术上保持在国内外先进地位;必须有较大的市场潜力,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3、坚持牵动性较强的原则。列入计划扶持的企业、技术或产品,要对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群有较大带动作用,对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主导产品对国民经济的渗透性强、应用广泛、倍增效应高。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入扶持计划不受地区和所有制限制,通过竞争将承担人素质高、企业经济实力强、技术含量大、产品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列入扶持范围,但不搞终身制。
5、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计划项目的实施分三类进行。第一类是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第二类是优势企业高科技化项目。第三类是量大面广的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已具有产业化基础和条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消化吸收后的有所创新的先进适用技术,要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6、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原则。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从体制改革、政策导向、法律规范的角度去推动、协调,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升级,同时予以适当的资金支持,以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减少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三)主要奋斗目标
1、到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10%;到2005年达到15%。
2、到2000年,培育形成5个左右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10个左右拥有知名品牌、产品关联度大、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支柱产业企业(集团);到2005年,形成10个左右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10个左右拥有知名品牌、产品关联度大、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年销售额达到30亿元以上(其中50%达到50亿元以上)的支柱产业企业(集团)。
3、在合肥、芜湖等技术及开发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群体;合肥要打好科技牌,初步形成华东乃至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科研开发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
二、组织实施“988”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加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围绕我省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开发成果及引进消化吸收后的创新成果,在已经完成中间试验或工业性试验的基础上,加速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立足于我省的现有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推进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生物工程和医药三大高新技术产业群的发展,积极推进其它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实施以企业为依托、拥有自主开发技术或引进创新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着力培植一批集科研、开发和生产为一体,规模迅速扩张的高新技术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是渗透性最强、应用最广泛、倍增效应最高、发展最为迅速的产业,从市场前景和现有条件看,我省电子信息产业要重点发展计算机与软件、新型电真空器件、片式电子元器件、数字视频接收设备和应用电子产品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电子材料、高纯超细与超硬材料及制品等。现代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重点发展基因工程、酶工程、现代发酵工程及离子束应用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发展基因重组类药物、单克隆抗体偶合类药物、系列酶法产品、新型诊断试剂与试剂盒、新型中成药及制剂等。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农业产业和现代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新材料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一是要建立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实现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的联姻和重组,对一些具备中试手段和工程化能力的科研单位,可以其能够产业化的项目为龙头或主线,把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有机联系起来,建成智能型的企业集团,作为高技术的辐射中心,带动一批相关产业实现技术的升级换代,对大多数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院所,要推向市场,变事业法人为企业法人,或者进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高技术与产业的融合。二是通过建立政产学研协会、联络委员会等形式,加强政府、企业和科研单位的联系与交流,促进科研项目的前期应用研究、中试及工业性试验性与产业化的有机衔接。三是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财政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社会募集等多层次、多渠道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新格局,逐步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积极发展投资银行、高技术信托投资机构、高技术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吸引风险资金进入高科技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推进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计划。筹措资金、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五是继续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区内企业二次创业,孕育、孵化、培植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较强竞争能力和较大发展后劲的高新技术企业,使高新区成为实现经济技术升级的战略制高点。
(二)促进优势企业高科技化
强调高起点、前瞻性、实施跨跃式技术发展战略,加速推进先进技术向现有优势企业的渗透,使优势企业形成技术创新升级的机制,成为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促进优势企业现有优势的不断壮大和潜在优势的不断显现,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在全省经济结构升级中的带动作用和示范作用。
重点推进日用电器及电子工业、汽车工业、机械工业、石化及精细化工、建筑业及新型建材五大支柱产业领域的优势企业高科技化。围绕优势企业中在全国市场份额较大的主导产品,形成技术开发体系,增强自主开发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生产的高科技化。重点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产学研项目和主导产品技术自主创新项目,带动整个行业升级换代。
优势企业高科技化的关键技术领域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工程和酶工程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和各工业领域中的先进制造技术。
为了推进优势企业高科技化,一是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技术创新机构的建设。二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队伍的建设。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重组、联合,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三是鼓励企业进入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四是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消化、创新,促进生产、加工手段的更新和产品自身的升级换代。
(三)组织实施省级“双十工程”和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实施十家左右优势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升级工程和十家左右高新技术产品的规模扩张工程,支持一批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是“988”计划近期启动的基本内容,对各地、各部门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省建立由常务副省长牵头的省“988”计划领导小组。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委、省农经办等有关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省计委,具体负责指导“988”计划的实施。
运用竞争机制,实行企业或科研单位自我申报、专家评定、滚动发展的办法组织实施“双十工程”和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的申报程序,第一步,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委、省农经办等分别组织企业或科研单位申报,并进行初步筛选;第二步,将筛选结果向省“988”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组织论证和评审,并将论证和评审结果报省“988”计划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列入计划;第三步,需要安徽省经济技术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由资金董事会进一步决定扶持方式与扶持力度,进行具体运作。
认真做好对“双十工程”和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管理和考核。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和淘汰制度。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专项资金董事会组织专家进行一次审查,并将评估结果报“988”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奖励,支持其继续发展;凡不再具备条件的,即取消资格。
三、实施“988”计划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
组织实施“988”计划,是我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提高经济素质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用力方向。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技术升级在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优质企业高科技化。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体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产业和产品的同时,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以改革为动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要用开放促实施,大胆引进国外和省外的资金、技术、成果和人才,把推进“988”计划与发展我省的开放型经济结合起来。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
――建立安徽省经济技术升级专项资金,作为实施“988”计划的配套资金。专项资金由省直部门和有关地方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以股份制的方式设立,成立资金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具体运作。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988”计划项目的投资参股、融资担保和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机构在资金的运作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将资金过渡到规范化的产业投资基金上来。
――鼓励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项目投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35%。其中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根据实际贡献,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成果实施转让,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
――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投资回报率在20%以上,达标后可按项目当年新增税后利润的10%一次性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对“988”计划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对进入“双十工程”的优质企业高科技化项目,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对我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提供专项贷款。鼓励省内银行联合对“双十工程”进行银团贷款。
――优先推荐进入“双十工程”的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
――对于关键技术和重大实验性项目,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合,争取国家投资。
(三)对“988”计划扶持的企业和项目,实行财税优惠政策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在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后,其超过15%税率的部分,经财政、地税机关审批,在“九五”期间按50%的比例返还企业,区外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内按规定税率征收所得税,经财政、地税机关审批后全部返还给企业。
――所在地政府要优先安排“988”计划扶持企业的建设用地,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地方政府净收益部分。
――企业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急需发展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经有权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
――对与企业进行重组联合的科研机构、转化为企业法人的科研机构、企业自办的科研机构,经审核批准,可享受国家对科研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在管理费中据实列支。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年增幅在10%以上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
――企业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或解决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中间试验,报经主管财税机关批准后,中试设备的折旧年限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速30%-50%。
――优先将“988”计划扶持的企业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四)强化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尽快形成能促进人才辈出、释放人才能量的软硬环境,是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升级计划的关键。
――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需求,鼓励、支持各高等院校适当扩大高科技专业的学生比例,并增加硕士、博士人才的培养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或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流动站。
――对优秀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实行重奖,促进职业企业家队伍的形成。率先在列入“988”计划扶持的企业探索推行企业家年薪制和享有管理股制度。实行年薪制的企业,企业家年薪额按照企业的资产总额、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新产品产值率和净资产利润率等指标确定。实行享有管理股制度的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可享有一定的企业股份,当年享有的企业股份最高比例可达到2%,个人累计最高比例可达到5%。实行一次性奖励制度的企业,由各级政府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此外,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赋予优秀企业家和管理人员一定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鼓励建立“猎头”公司,扶持和培育企业家人才市场。
――切实抓好企业拔尖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科技人才的社会与经济地位。对于为企业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科研人员实行重奖,按采用新技术后第一个会计年度新增利润的20%予以一次性奖励或赠与不高于2%的股份;经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不受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等条件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享受政府津贴。
――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又懂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的复合型人才。
――比照三资企业,制定更加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留居海外的科技人才来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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