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会议纪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政办发[1999]175号
  • 【发布日期】1999-09-23
  • 【生效日期】1999-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会议纪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会议纪要的通知

(桂政办发〔1999〕175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和新闻单位无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随意发布非法、虚假的医疗广告,给广大群众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引起了各级领导的极大关注。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在1999年10月底前对本辖区的非法、虚假的医疗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并将清理、整顿结果报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汇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会议纪要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

1999年9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甘维仁主持召开了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法制局、广播电视总局,南宁地区行署,南宁地区工商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工商局、卫生局,广西日报社,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商报社,广西工商报社,广西法制报社,广西有线电视台,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公安时报社,南国早报社,南宁日报社,南宁晚报社,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地区有线电视台,南宁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厅、工商局的领导就我区医疗广告的管理情况作了发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甘维仁在会上也作了讲话。会议就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广告问题统一了意见。现纪要如下:
医疗广告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卫生行业走向市场的必然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服务模式由过去的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医疗广告的市场效应逐渐为各级医疗机构所认识和重视,医疗广告已成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否认,医疗广告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区域卫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方便广大群众就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提供了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但是,近年来,我区医疗广告问题的投诉不断增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医疗机构和新闻媒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下同)的规定,随意发布非法、虚假医疗广告,误导和欺骗患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极大关注。据对今年5月份的统计,我区共发布医疗广告4523条,违法医疗广告452条,违法率为10%。其中医疗服务广告419条,违法的有338条,违法率80.7%。
为了整治全区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严肃医疗广告发布的秩序,加强医疗广告发布的管理,会议提出了六条整改措施: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维护社会安定的高度来认识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强对医疗广告市场的指导和管理,全面、彻底地清理和整治医疗广告市场,使医疗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宣传、工商、卫生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提高执法水平,堵住非法和虚假医疗广告的刊播途径。

三、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自觉执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建立健全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审核制度,严禁随意删改业经自治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医疗广告内容(尤其是不能增加宣传疗效等误导性、煽动性的内容),自觉杜绝刊播非法、虚假的医疗广告。

四、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内容、格式进行医疗广告宣传,严禁一证多用,一号多用,无限期使用审批号。

五、由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制定《医疗广告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医疗广告监督管理机制,为医疗广告的管理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可以试行医疗广告代理制度,请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工商局共同议定方案实施。自治区卫生厅要制定加强医疗广告制作管理的有效措施,从源头、从根本抓好医疗广告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医疗广告的监督职能,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医疗广告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请南宁地区行署,南宁市人民政府根据会议精神,9月底前组织宣传、工商、卫生等部门研究一个整顿本地区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方案,首先整顿首府医疗广告市场,为净化城市卫生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卫生市场。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