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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积极发挥价格 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602
  • 【发布文号】辽政发[2000]20号
  • 【发布日期】2000-05-10
  • 【生效日期】2000-05-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积极发挥价格 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积极发挥价格
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发〔2000〕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积极发挥价格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对物价工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要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强价格调控工作,促进价格总水平适度合理回升,确保实现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持或略高于上年的预期目标。要实施积极的价格政策,完善价格形成和调控机制,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不断拓展价格服务领域,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0年5月10日
关于积极发挥价格调控作用
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

为实现2000年全省价格调控预期目标,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价格政策,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1.降低商品房价格水平,促进住房消费。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成本核算,制止乱摊成本和费用行为,控制利润水平,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各种中介收费,明确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清理各种建设取费措施的落实,使商品房价格明显降低。积极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加大调整力度,使租售比价趋近合理,促进商品房销售。
2.深化电信价格改革,促进电信市场发展。结合全国农村电话管理体制改革,降低农村电话通话费标准,实现县辖区内城乡通话费同价。继续降低出租电路收费标准,充分利用专用网已有的电信资源,刺激电信专用网消费。配合国家研究改革移动电话收费办法,降低被叫资费标准,并进一步调整我省移动电话入网费、SIM卡收费方法和收费价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移动电话用户试行有所区别的收费办法。鼓励发展和逐步普及IP电话,促进IP电话与传统电话业务的竞争。
3.调整、清理旅游价格,促进旅游消费。适当调整旅游景区、景点票价,拉开淡旺季季节差价,逐步实行景区、景点内收费一票制。清理涉及旅游产业的不合理收费,规范旅游景点门票、停车、住宿、餐饮等服务价格,减少收费环境,降低旅游企业经营成本。
4.健全教育成本补偿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培养成本的变化,适度调整高中等学校学费标准。按照成本合理补偿、优质优价的原则,理顺高校住宿费标准,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确保高校扩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
5.改革电价结构,促进城乡电力消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价政策,取消省、市指导性电价,实行全省统一城市销售电价。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改革销售电价结构,减轻大中型企业电费负担。对工业企业和居民用户超基数电量部分实行优惠电价政策,开拓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力“两改一同价”改革,对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地区,重新核定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逐步降低农村电价,促进电力消费。

二、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6.合理制定粮食收购价格,优化粮食种植结构。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和优质优价及等级、季节差价政策,规范粮食购销企业价格行为,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按照制种收益略高于同品种粮食生产收益的原则,合理确定种子收购价格,以保持我省制种业的优势地位。
7.加强农产品成本专题调查,促进结构调整。通过对不同农产品成本、效益分析,为制定农产品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采取有效措施将价格信息及时传递给生产者,引导农民适时调整农产品结构。
8.积极运用价调基金,促进副食品生产结构调整。价调基金要重点用于扶持适销对路的副食品开发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发展高精深加工和创名优产品以及市场建设。要运用基金保护养猪、养鸡等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防止副食品价格剧烈波动。
9.加大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公布合法收费目录,完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
10.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努力做到以量稳价。要及时掌握化肥、农药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分析价格变化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11.制定价格扶持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由政府定价的高新技术产品,其定价要体现技术含量和质量的价格比。对放开价格的高新技术产品,要帮助其生产企业进行成本鉴证、价格认证,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
12.适当提高水资源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按照国家部署,根据我省水资源紧缺程度和用户的实际承受能力,对不同用户实行不同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保护区内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在整顿中间环节加价、严格控制最终用水价格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市、县属水库供水价格。
13.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加快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适当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取消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和污水排污费及各种乱收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的成本和费用。
14.合理制定路桥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促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的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对贷款、集资建设的道路、桥梁、隧道等,符合设站收费条件的,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15.积极推进城市公交票价改革,促进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改革售票制度,降低运营成本,适度调整偏低的公交票价,合理安排月票价格水平。运用灵活的价格政策,吸引城市公共建设投资。
16.建立城市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城市环境治理。根据国家规定和部署,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及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在搞好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办法。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展价格服务领域
17.切实做到价格服务“三到位”,为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价格政策和服务措施,切实做到理顺价格关系到位,消费、治乱、减负到位,价格咨询服务到位,主动为国有大企业改革与脱困服务。
18.积极拓宽价格评估领域,促进资产流动和资源合理配置。认真做好企业破产、涉案物品以及拍卖物、标的物、抵押物等的价格鉴证工作,为企事业及司法仲裁等活动提供及时、准确、公平、合理的价格鉴证结论。积极开展对省内名优特产品的市场价格认证,提高地产品价格信誉。开展对省内大中型流通企业促销活动的价格认证工作,为提高企业信誉,扩大商品流通和促进消费服务。
19.制定优惠价格政策,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对持有《下岗职工证》的职工再就业免收求职登记费、就业前培训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措施,对下岗特困职工就医、子女就学,采取减免医疗费和初中、小学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20.改进价格监测和信息工作,提高价格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分析涉及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提出调控措施。认真执行物价政策和法规公布制度,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辽宁版出版、发行工作,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发布国内外重要市场价格信息。要进一步加强《辽宁物价信息网》建设,实现全省物价系统计算机联网,扩大企业联网,搞好网络信息资源开发。
21.建立健全价格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完善定价、调价和价格监督检查处罚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价格听证会制度,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四、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22.彻底清理通货膨胀期间采取的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改进价格管理机制。通货膨胀期间采取的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以及最高限价、差率控制等措施一律废止。
23.加强 价格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完善全省价格法律、法规体系,补充和修订价格监督检查、鉴证评估法规,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段。继续深入开展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
24.继续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公布合法收费目录,完善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25.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规范价格行为。协调和指导各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引导生产者、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定价。支持和保护生产者、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运用好自主定价权。制止通过行业协议价格等形式实行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以及价格欺诈、指定消费商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商品标价行为,并逐步实行明码实价。
26.规范铁路运价和港口收费,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规范铁路运价和延伸服务收费,完善“一票制”,取消国家和省规定外的一切乱收费。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降低出口成本。
27.整顿外贸进出口收费,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出入境收费的有关规定,清理、整顿、规范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外贸、交通(港口)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取消重复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制止各种乱收费。
28.深化药品价格改革,整顿药品价格秩序。按照国家制定的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用药目录大体衔接的原则,调整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实行药品进销、批零环节差别差率政策和药品价格登记(备案)公布以及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制度。
29.规范物业及供暖收费管理,促进物业发展和供暖收费方式改革。逐步推广物业分等级收费管理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制止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高收费的不正当行为。积极推进供暖收费方式改革,严格测算成本费用,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油炉供暖价格,促进油炉供暖方式的形成和发展。
30.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要紧紧围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开展对工商收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交通路桥收费以及涉企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配合价格结构性调整工作,加强对电力、电信、城市供水、药品、出版印刷价格的检查;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扩大消费为重点,开展对房地产征地、拆迁、建设、出售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的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个体私营企业收费的检查;积极开展对低价倾销、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省物价局
200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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