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 工业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
工业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00〕28号2000年5月29日)
各地、市、县(区)党委、行署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经贸委 2000年5月15日)
今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决战之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一季度我区的工业生产开局良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工业企业的亏损面较去年下降了5.6%,但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净亏损1.19亿元。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工作任务仍很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扬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精神,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扭亏脱困任务。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集中力量打好三年扭亏脱困攻坚战
两年多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围绕三年扭亏脱困目标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企业扭亏脱困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企业扭亏脱困工作面临着有利的形势,中央实行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会继续推动我国经济较快发展;兼并破产、债转股、技改贴息等各项政策措施的扭亏脱困效果也将进一步显现。但同时也要看到,国有企业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解决,企业扭亏脱困的基础还比较脆弱,企业经营机制还没有从根本上转移,亏损局面还没有扭转。今年是国企三年脱困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之年。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把扭亏脱困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倍努力,做好扭亏脱困工作,不可有丝毫懈怠。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扭亏脱困的总体目标
--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盈亏相抵、整体扭亏为盈。
--全区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亏损面下降到25%以下。
--已列入国家6599重点脱困企业名单中的36户企业中的26户企业必须实现扭亏为盈。
--冶金、建材、医药、电力、有色等行业在去年盈利的基础上,实现利润要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石化、轻纺、机械、煤炭等行业亏损要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有的要扭亏为盈。
--固原地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7500万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扭亏脱困责任制
扭亏脱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经济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一是各地区、各单位、各企业的一把手是扭亏脱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扭亏脱困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实行扭亏脱困目标责任制,把自治区下达的扭亏脱困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二是建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制,一级抓一级。自治区主要抓好区属企业,协助抓好中央在宁企业。地、市、县要抓好所属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1.抓好优势骨干企业和盈利大户的增盈工作,为这些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其多创利润。2.抓好亏损大户的扭亏工作,对区属企业亏损300万元以上和市县企业亏损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促使这部分企业扭亏为盈或减亏。3.对亏损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实行一厂一策。对有一定规模、亏损额不大的企业,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完善企业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年底前必须扭亏;对资不抵债、亏损额较大的企业,通过兼并破产和资产重组,达到消灭亏损源和控亏的目标;对亏损严重,但部分产品有市场、部分资产可利用的企业,实施分立重组、分块搞活等办法,使其早日扭亏为盈或减亏。
五、加快改革步伐,力促企业脱困
改革是企业脱困的根本途径。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通过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充分用足、用活各种脱困手段,促进企业的扭亏脱困。对已列入国家破产兼并计划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工作,争取早日实施;对已列入国家债转股名单的企业,有关商业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尽早足额实施债转股,首先坚决执行国务院从4月1日起停止计息收息的规定;对列入自治区及各市县依法破产的企业,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进入程序,实施破产;对属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或整体出售等办法,退出国有企业序列。
六、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亏损企业走出困境,领导班子是关键。因此,必须十分重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培养一批责任心强、勇于开拓、善抓市场、精干管理、艰苦奋斗的企业经营者。对担负扭亏脱困责任的企业领导班子要进行跟踪考核,对扭亏脱困信心不足、领导乏力的企业领导班子要及时调整。制定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与奖惩办法,强化完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扭亏脱困中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企业管理,转变经营机制
企业是脱困的主体,加强企业管理是扭亏脱困的基础。要进一步学习邯钢、亚星经验,以人为本,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量化管理为基础,充分引进竞争机制,严格考核,建立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全面推动企业的各项管理。把扭亏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消除造成国有企业亏损的弊端,从根本上转变企业经营机制,通过体制创新推动企业扭亏脱困。
八、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扭亏脱困
企业扭亏脱困要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各地、各行业要围绕扭亏脱困目标做好规划,进一步明确结构调整的方向。对现有亏损严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那些严重资不抵债、无竞争优势的企业要下决心退出,从根本上消灭亏损源。企业要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认真分析本企业的产品结构,对亏损大、无竞争能力的产品,坚决关停,集中力量生产有市场、有效益的产品。
九、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支持企业扭亏脱困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扭亏脱困,除企业自身努力外,还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关部门都要对立大局意识,对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经贸委要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跟踪监控工作。一是对1999年盈利和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建立效益信息库,及时跟踪监控扭亏脱困各项措施的实施和生产经营情况。二是要经常深入地市县和企业,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困难企业早日摆脱困境。三是对一些扭亏脱困难度大、并对全区影响较大的企业,抽调力量组成帮促工作组,深入企业,促其减亏或扭亏为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扭亏脱困企业领导班子的业绩考核,对扭亏脱困不力的企业领导班子要及时调整,对扭亏脱困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要表彰奖励。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支持力度,要安排资金,用于企业的依法破产、分立重组等。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要做好企业兼并破产和债转股核消划转工作;对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生产流动资金给予保障;适当放宽“封闭贷款”条件,帮助扭亏有望企业解决经营中资金困难等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改制进程中国有企业经济类型变更、注册登记、合同鉴证等,要简化程度,减少收费,帮助企业尽快改制。劳动部门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为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维护社会稳定。
十、加大对扭亏脱困工作的考核力度,实行重奖重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盈利或控亏指标的企业法人代表可计提资金2万元;超额完成的,按超额部分的3%计提资金;总额中的3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完不成扭亏脱困任务的,扣发企业法人代表全年工资的50%,扣发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年工资的30%,并要对企业班子进行调整。为确保扭亏脱困工作质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成本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盈利状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短期行为,保证扭亏脱困工作的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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