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所用设备器材质量监督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所用设备器材质量监督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0〕157号2000年8月10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所用设备器材质量监督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所用设备器材质量监督的意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6月9日)
实施城市和农村电网(以下简称“两网”)改造工程,是各级政府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拉动内需而采取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省“两网”改造工程已逐步展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占“两网”改造工程总投资60%以上的设备器材等重要物资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主要表观在:一是非招标物资违规进入“两网”改造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网改造所用设备器材等必须通过招标才能采用,但实际上未中标的材料物资特别是护套线也大量流入;二是中标电线、电缆质量令人担忧。潜江市对农网改造所用电线进行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50%。谷城、襄阳县对电缆抽查了5个批次,合格率为零,襄樊市检查17家单位,查出不合格电缆标值600万元;三是为“两网”改造工程提供设备器材的生产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偷工减料现象较严重。近来有的地方已发生因新安装的电杆断塌致人伤亡事故。有些生产钢芯铝绞线(高压线)的企业,为了降低导线成本,故意加粗钢芯直径,降低铝线的用量(钢芯铝绞线按重量计价,且铝比钢成本高);导致高压线导电率下降;四是招标工作中对设备器材质量把关不严,致使外省一些无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进网许可证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物资也流入改造工程,严重影响我省“两网”改造工程的总体质量。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些生产企业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产品质量;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所选用的设备器材等物资缺乏严格的质量监督,加之招投标工作有失规范,导致质量不合格的物资乘虚而入。
为了确保我省“两网”改造工程中所用设备器材的质量和电网建成后安全可靠,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两网”改造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应吸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成员单位,以加强对“两网”改造工程中所用设备器材的质量监督及其组织协调。
二、加强对“两网”改造工程所用设备器材的质量监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坚持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起抓,对生产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频次,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允许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出厂;对流通领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两网”改造工程。
三、加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打假”力度。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开展对“两网”改造工程中所用设备器材的专项执法和“打假”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两网”改造工程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制假售假案件要迅速组织力量查处,并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配合计委、经贸委和电力物资部门严把招投标产品质量关。“两网”改造工程所用物资必须经过招投标,对所有竞标产品,无论是否列入《国家和省“两网”改造所需设备及生产企业推荐目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均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及时将质量信息提供给招标、施工单位。要择优选用省内名优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网许可证)不全的产品,各招标、施工单位不得纳入竞标对象和用于工程建设;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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