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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的通告
  • 【发布单位】80103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11-15
  • 【生效日期】2000-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的通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的通告

为适应全市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属地征管”原则进行管辖范围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1、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以下简称涉外分局)管辖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以及外籍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地方税收),划归区、县地方税务局或有关分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含港澳台地区与大陆)合资、合作和外商(含港澳台商)独资企业。
属地的确定以工商登记注册地为依据。
2、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籍个人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仍由涉及分局负责。外国企业包括:外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以及在我市没有设立机构但从我市取得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组织。

二、调整的时间
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本企业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调整的有关事项
1、涉外分局管辖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领换新的税务登记证。
2、自2001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发票和申报表由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在此之前,发票和申报表的购领仍由涉外分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自涉外分局购领或经批准自印的发票在管辖范围调整后可继续使用。
3、外商投资企业自涉外分局领取的“税收缴款书”使用到2000年12月末止,未用的“税收缴款书”应向涉外分局撤销。从2001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应使用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税收缴款书”申报纳税。
4、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2000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退付工作在涉外分局办理。从2001年起,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退付工作在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及相关涉税手续。
特此通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11月15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一览表


东城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东城区朝内大街77-79号 咨询电话 84016303
84220439
西城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西城区航空胡同40号 咨询电话 66513836
崇文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 崇文区长青园1号 咨询电话 67151133
-114
宣武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宣武德泉胡同10号 咨询电话 63543072
朝阳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6号楼 咨询电话 67719425
海淀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海淀区西苑操场乙3号 咨询电话 62880503
丰台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丰台区丰台路口141号 咨询电话 63804189
63804683
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纳税 石景山八角南路28号 咨询电话 68826055
申报服务厅 -101/311
门头沟区地税局涉外税务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65号 咨询电话 69832267
所 69840946
燕山地税局税务一所 高家坡路2号 咨询电话 69347908
房山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1号 咨询电话 69364696
大兴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大兴县兴政西街42号 咨询电话 69254042
昌平涉外地税所 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咨询电话 69704342
延庆县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延庆县延庆镇庆园街4号 咨询电话 69148484
69101054
通州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通州区梨园九棵树大街 咨询电话 60523289
148号
顺义区涉外税务所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财税联合楼 咨询电话 6942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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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密云县鼓楼东大街 咨询电话 69051462
怀柔县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怀柔县南华大街17号 咨询电话 69624994
平谷县地税局涉外税务所 平谷县平谷镇林荫北街5号 咨询电话 69983170
开发区分局办税服务所 开发区隆庆街甲3号 咨询电话 67880054
西客站分局第一税务所 西客站北广场东配楼融泉 咨询电话 63952457
饭店7层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 鼓楼东大街206号 咨询电话 6404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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