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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平山驼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函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办字[2001]31号
  • 【发布日期】2001-03-31
  • 【生效日期】2001-03-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平山驼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平山驼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函

(办字[2001]3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市政〔2001〕8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建立平山驼梁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设置按有关程序报批。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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