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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弘审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建审批〔2003〕85号
  • 【发布日期】2003-06-02
  • 【生效日期】2003-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弘审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弘审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3〕8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福建弘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分立福建弘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部74号令第十九条规定,经我厅审查,现核定福建弘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时收回福建弘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事务所原有人员、业绩由福建弘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继。


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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