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农网改造中电能表检定收费问题的复函
  • 【发布单位】81803
  • 【发布文号】鄂价能交函字[2001]68号
  • 【发布日期】2001-06-06
  • 【生效日期】2001-06-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农网改造中电能表检定收费问题的复函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农网改造中电能表检定收费问题的复函

(二00一年六月六日鄂价能交函字〔2001〕68号)

郧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技术监督系统检验收费的请示》(郧价费字〔2001〕8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电力部门在农网改造中统一采购供应的新电能表,其质量必须是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并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但不得收费。

二、电力部门在农网改造中统一采购供应设备器材时,要从质量上严格把关,要从源头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出现,否则,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电力部门自行承担,不得计入农网改造资金。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