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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 二00一年春茧收购价格安排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903
  • 【发布文号】沪价商[2001]第020号
  • 【发布日期】2001-06-08
  • 【生效日期】2001-06-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 二00一年春茧收购价格安排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
二00一年春茧收购价格安排意见的通知

(二00一年六月八日沪价商〔2001〕第020号)

市供销合作总社、金山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计价格(2001)360号《关于2001年春季茧丝价格政策及加强收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本市今年鲜茧收购价格确定为每50公斤760元(干壳量9.2克,上车率100%)。
请认真做好鲜茧的收购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2001年春季茧丝价格政策及加强收购管理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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