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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建设 和管理提升我省旅游整体形象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102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1]25号
  • 【发布日期】2001-07-04
  • 【生效日期】2001-07-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建设 和管理提升我省旅游整体形象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建设
和管理提升我省旅游整体形象的通知

(二00一年七月四日川府发〔2001〕25号)

我省是旅游资源大省,拥有举世闻名的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大熊猫、三星堆古遗址、亚丁香格里拉、泸沽湖民族风情等,对国内外游客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景区景点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载体,必须在加快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四川旅游的良好品牌,提升我省旅游的整体形象。当前,我省景区景点旅游服务设施不配套、景区景点管理不能适应景区保护和旅游发展需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为认真落实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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