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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热网热力价格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903
  • 【发布文号】沪价公[2001]033号
  • 【发布日期】2001-11-05
  • 【生效日期】2001-1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热网热力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热网热力价格的通知

(二00一年十一月五日沪价公〔2001〕033号)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电司财字(2001)第844号《关于调整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热价格的请示》悉,你司所属杨树浦、南市、吴泾、闵行四热网,由于燃料成本增加等原因,热价多年没有到位,造成供热亏损。为了理顺本市热价,促进电力改革和集中供热良性循环,经与市经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调整热力价格,实行新用户新价、老用户适当提价,具体标准如下:
1、凡原合同用户以外的用户和转供用户热力价格统一按每百万千焦38.00元(含增值税)执行。
2、老用户,即这次调价前的原合同用户热价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每百万千焦分别提高3元(含增值税)。具体见下表:

┌────┬──────────────┬──────────────┐
│ 热网 │ 调前价(元/百万千焦) │ 调后价(元/百万千焦) │
├────┼──────────────┼──────────────┤
│ 杨树浦 │ 16.87 │ 19.87 │
├────┼──────────────┼──────────────┤
│ 南市 │ 19.14 │ 22.14 │
├────┼──────────────┼──────────────┤
│ 吴泾1 │ 15.55 │ 18.55 │
├────┼──────────────┼──────────────┤
│ 吴泾2 │ 19.14 │ 22.14 │
├────┼──────────────┼──────────────┤
│ 吴泾3 │ 22.16 │ 25.16 │
├────┼──────────────┼──────────────┤
│ 闵行 │ 19.27 │ 22.27 │
└────┴──────────────┴──────────────┘

以上调价从2001年12月份抄见数起执行,请你公司加强热网管理,与用户签订和完善供用气协议,向新老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调价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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