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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国木偶剧院、 七色光儿童剧场免征2000年、2001年房产税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103
  • 【发布文号】京地税地[2001]581号
  • 【发布日期】2001-11-20
  • 【生效日期】2001-1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国木偶剧院、 七色光儿童剧场免征2000年、2001年房产税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国木偶剧院、
七色光儿童剧场免征2000年、2001年房产税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1]581号)

东城区、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鉴于中国木偶剧院、七色光儿童剧场为青少年文化事业服务且纳税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对中国木偶剧院、七色光儿童剧场免征2000年、2001年的房产税,请你局做好免(退)税工作。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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