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通知
(黔府发〔2001〕4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花卉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主导产品不明确,生产规模小,总体水平低等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较慢。为了加快发展我省花卉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花卉产业发展的认识
花卉产业是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创汇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花卉产业不仅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水平,而且对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省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植物资源丰富,发展花卉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全省仅适宜作园林花卉的植物就有180多科、880多属、2500多种,经国家首批公布的珍稀植物有67种。独具特色的兰花、杜鹃、苏铁、蕨类植物以及类型各异的草本、木本、藤本植物已逐步形成商品,远销国内外市场,为我省花卉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发展花卉产业的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
花卉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和最稳定的产业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花卉产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把发展花卉产业作为贯彻落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地 方经济发展规划,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加快花卉产业发展步伐。同时,要大力宣传花卉与生活、花卉与环境、花卉与艺术、花卉与文明的协调统一,广泛开展群众性爱’花、种花、赏花活动,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我省花卉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把发展花卉产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政策引导、机制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发展具有特色的名、优花卉产品为突破口;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培育不同经济成分的花卉龙头企业,走高起点、产业化、基地化、专业化的路子,努力实现我省花卉产业的快速发展。
我省花卉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从现在的1.5万亩发展到5万亩,年产鲜切花1亿支,盆花、盆景2000万盆,观赏苗木1亿株,花卉及配套设施总产值达到10亿元;到2010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10万亩,年产鲜切花2亿支,盆花、盆景1亿盆,观赏苗木4亿株,花卉及配套设施总产值达到25亿元,同时建成一批花卉种苗公司、花卉专业市场、花卉科研机构和花卉龙头企业,使花卉产业成为我省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
三、区域布局和主导产品
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立足地方资源优势,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适地适花、各具特色、规模经营的原则,从我省花卉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重点建立以贵阳为中心的花卉基地和市场网络体系,通过辐射带动,逐步建成“贵遵”、“贵黄”、“贵新”三条花卉产业带。有条件的地(州、市)、县(市、区)也要把花卉发展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通道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的花卉产业。
根据我省的自然气候条件和植物资源优势,我省花卉产业要以发展地方优势品种为重点,优先发展观赏苗木、盆花和盆栽植物,辅以发展盆景、鲜切花以及其他花卉品种,大力抓好能够形成贵州特色的花卉品种的引种、驯化、培育和商品化生产等工作。要按照市场需求加大具有地方特色的草本、木本观赏植物和园林花卉品种的研究开发力度。
四、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发展花卉产业是我省实施西部开发和开放带动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花卉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扶持力度,认真研究解决花卉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全省发展花卉产业的组织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宏观指导。各级花卉、园艺协会要搞好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发展花卉产业。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防止重复建设和一哄而上,要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发展花卉产业的相关政策,促进花卉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依靠科学技术,大力提高花卉产业的科技含量。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要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和农户,加大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商品花卉的研究开发力度,立足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培育贵州花卉品牌。同时要加强育苗、引种、栽培、花肥、基质、保鲜、贮运、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的研究,大力推广花卉新品种和实用新技术,建立健全各级培训推广体系。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身花卉科研、生产第一线,采取技术入股,成果转让,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和引进花卉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能人,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花卉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大力提高我省花卉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三)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培育和扶持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含量较高和辐射带动面广的花卉龙头企业,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为主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依靠花卉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花卉生产的格局。要强化花卉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花卉产品交易市场和营销网络,有计划地在花卉重点产区和集中消费区建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交易市场,推行花卉配送、租摆、礼仪等促销方式。要加大《主要花卉产品等级》国家标准的宣传力度,规范花卉市场秩序。要强化花卉信息网络建设,为企业和花农及时提供市场信息,搞好花卉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四)多形式增加投入,加强花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加大对花卉产业的投入。加强花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扩大花卉种植面积、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和建立市场体系创造条件。各级政府要从地方财力中适当安排资金,支持花卉种苗基地、市场体系建设和扶持花卉科研开发以及花卉龙头企业。花卉生产基地建设要与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有机结合。农业综合开发的多种经营项目和资金要向花卉产业倾斜。要依托我省现已建成的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为花农和企业提供服务。国有农、林、牧场站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合作方式,积极引进省内外花卉企业,盘活现有资产,增强经济实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林业部门要抓住国家加大种苗基地建设投入的机遇,在保证满足生态工程建设所需苗木的基础上,发挥优势,积极 发展花卉生产。
(五)制定优惠政策,加快花卉产业发展。各级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加快花卉产业发展。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严格管理权的原则,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有偿流转,逐步实现规模经营。在尚未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对用于花卉生产的流转承包责任地,按《贵州省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办法》(黔府发〔1994〕36号)的规定执行;已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对用于花卉生产的流转承包责任地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黔财农税〔2001〕30号)的规定执行,但不得重复征收。要大力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出资兴办花卉产业,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花卉产业的积极性。
(六)加强对野生花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我省野生花卉资源丰富,各地要在切实加强野生花卉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发和利用野生花卉资源。要加强珍稀濒危植物和野生花卉的引种驯化和人工栽培,使野生花 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禁乱采滥挖野生花卉资源,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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