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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和承德市之间3条 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函[2001]113号
  • 【发布日期】2001-12-27
  • 【生效日期】2001-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和承德市之间3条 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和承德市之间3条
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冀政函[2001]113号)




唐山、承德市人民政府:

唐政呈〔2001〕60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迁西县人民政府和兴隆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迁西县人民政府和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遵化市人民政府和兴隆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确定的3条行政区域界线。请上述县(市)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内容,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以利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便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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