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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建省保障和发展 邮电通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部分决定决议及法规解释的决定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常[2002]5号
  • 【发布日期】2002-01-20
  • 【生效日期】2002-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建省保障和发展 邮电通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部分决定决议及法规解释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建省保障和发展
邮电通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部分决定决议及法规解释的决定

(闽常[2002]5号)



(2002年1月20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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