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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或进行修改的通知
  • 【发布单位】新余市
  • 【发布文号】余府发[2002]8号
  • 【发布日期】2002-02-10
  • 【生效日期】2002-0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或进行修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或进行修改的通知

(余府发[20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赣办发[2001]18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对1983年以来所发文件,按照WTO规则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研究,共有42个文件需宣布失效、废止或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下列文件宣布失效(共34件)

1、关于加强防治牲畜五号病的通知(新政办发〔1983〕18号)

2、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商业局《关于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报告》的通知(新政发〔1984〕39号)

3、关于一九八四年外事、侨务工作的几点意见(新政办发〔1984〕31号)

4、关于市郊厂矿企业不得在市内征地建房的通知(新政办发〔1984〕32号)

5、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的通知(新政发〔1984〕79号)

6、批转市经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新政发〔1984〕99号〉

7、批转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市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政发〔1984〕123号)

8、批转《关于加强废钢铁管理的报告》的通知(新政发(1984〕26号)

9、关于印发《新余市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发〔1984〕17号)

10、批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城建环保局《关于贯彻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新府发〔1985〕92号)

11、关于使用地方留成外汇的批复(市府办秘字〔1985〕92号)

12、关于与香港德胜企业有限公司合资联营汽车出租公司的批复(新府发〔1985〕33号)

13、关于做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发行工作的通知(新府发〔1985〕24号)

14、批转市人民银行《关于大力组织货币回笼严格控制货币投放的报告》的通知(新府发〔1985〕58号)

15、批转市对外贸易局《关于加强外贸工作努力完成出口任务的几点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新府发〔1985〕106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经贸技术合作工作领导的通知(新府办发〔1985〕80号)

17、批转市工商银行《关于大力发展储蓄事业加强代办工作的报告》通知(新府办发〔1985〕159号)

18、关于确保对苏出口红桔任务的紧急通知(新府办发〔1985〕145号)

19、关于批转《全市防治牲畜五号病暨家禽防疫、检疫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新府发〔1986〕110号)

20、转发《全市对外经贸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新府办发〔1986〕34号)

21、批转市商业局《关于扩大冻肉销售实施办法的报告》通知(新府发〔1986〕60号)

22、关于印发《新余市发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府发〔1987〕21号)

23、关于印发《新余市开放钢材市场试行办法》的通知(新府发〔1987〕90号)

2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外汇额度挂帐冻结的通知(新府办发〔1988〕78号)

25、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关于控制市区人口不合理增长的报告》的通知(新府办发〔1988〕92号)

26、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1989年保值公债推销任务的通知(新府发〔1989〕43号)

27、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贷款债权移交交通银行新余市支行的通知(新府字〔1989〕100号〉

28、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余府办字〔1991〕66号)

29、关于同意兴办外商独资美亨国际家俱有限公司的批复(余府字〔1993〕67号)

30、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余市国有企业挂户经营进出口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府发〔1993〕26号)

31、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委《关于扩大比照中外合资企业有关政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意见的报告》的通知〈余府办发〔1993〕25号)

32、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理的公告(1994年12月10日)

33、关于加强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的批复(余府字〔1995〕111号)

3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招商引资和出口创汇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的通知(余府发〔1999〕12号)

二、下列文件予以废止(共3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余府发〔1999〕10号)

2、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的通知(余府发〔1999〕11号)

3、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引进市外、境外、国外资金和技术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00〕33号)

三、对下列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市政府将另行印发(共5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发〔1998〕41号)

2、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发〔1999〕27号)

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办法的通知(余府发〔1999〕29号)

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改进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余府办发〔2000〕17号)

5、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工业支柱产业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基金和食品工业发展基金暂行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0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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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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