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2-2006年杭州市 中低产田改造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2-2006年杭州市
中低产田改造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2002〕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低产田改造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我市农田综合生产水平和抗灾能力,解决农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
市农业局、财政局、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02-2006年杭州市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意见》和市农业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02-2006年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四月十一日
2002-2006年杭州市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二年三月十四日)
中低产田改造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我市农田综合生产水平和抗灾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发展都市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杭州市中低产田改造实施规划》,结合我市近几年中低产田改造实际,现就我市2002-2006年中低产田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近几年来,各地把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工作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市及区、县(市)、乡(镇)千方百计增加资金投入。全市仅市级示范工程就建成117个、示范面积达到10.17万亩,直接受益97个乡(镇)、138村、78450户,完成总投资7525万元。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一是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以改善。共新建、改建排水沟254千米、灌溉渠294千米、机耕路263千米、机埠167座、护坡18千米、桥涵马埠等配套设施10780处,平整土地12300亩,新增耕地834亩,植造农田绿化树97960株。二是农田旱涝保收能力得以增强。抗旱能力从改造前的平均38天提高到65天以上,排涝能力从暴雨5日排除提高到2日排除,地下水位从平均0.34米下降到0.74米。三是农田土壤质量明显好转。有机质达到基本平衡,氮、磷、钾有效含量分别增长12.9%、25.5%和10.2%。耕地通透性得到改善,为粮食生产,尤其是为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提供了适宜的土壤环境。四是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得以提高。复种指数由139%提高到178%,增长近40个百分点;常年性种植结构调整26789亩,季节性调整40460亩次;每季亩均产值达1091元,较改造前的809元提高了282元;亩均净收入从改造前的180元提高到325元。五是农业科技到位率得以提高,示范辐射作用得以增强。累计推广优良品种16.4万亩,配方施肥20万亩,"两无"工程11.4万亩,秸秆还田19.9万亩,推广绿肥5万亩;完成市级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3项,完成区、县(市)级课题13项;召开各级现场会300余次,接待参观6132人次;在低改基础上,已建成各级、各类农业园区27个,面积31449亩;建成各类产业化示范方16个、面积12624亩;建成标准农田38个、面积22414亩。
但是,我市中低产田改造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是农田基础设施问题较多,耕地质量下降趋势依然存在。全市利用单一的中低产农田尚有165余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285万亩的57.7%,稳产高产的农田不足120万亩。全市2?3以上农田的排灌沟渠等使用时间长,设计标准低,断、破、漏现象十分普遍,抗御洪涝和干旱等灾害能力较低。其次,农田障碍加剧。近3?5的耕地因环境及营养等原因存在不同的障碍因子,影响作物的高产稳产,难以适应广大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和发展效益农业的要求。第三,通过五年的工作,面积适宜、难度较小、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中低产田大部分已得到基本改造。目前全市中低产田集中在面积较大、基础条件较差及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中低产田改造任务仍十分艰巨。
二、中低产田改造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围绕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总目标,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为中心,努力提高农田综合生产水平和抗灾能力,适应推进农业战略性调整和发展都市农业的总要求,通过工程、生物、农艺等综合治理和改良措施,加大先进适用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我市农田总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促进结构优化和农民增收服务。
总体任务:2002-2006年,全市计划改造中低产田50万亩,每年改造10万亩;五年间建设市级中低产田改造示范方10万亩以上,每年2万亩以上。各地在市级示范工程建设中应坚持以下原则:在规划设计上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集中连片、整畈改造;在改造措施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讲求成效;在工程实施上坚持按图施工、措施到位、确保质量、严格验收;在资金投入上坚持集体自筹及农户投资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各区、县(市)中低产田改造实施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三、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标准及内容
(一)市级示范项目建设标准
1、实现排灌分系配套,增强改造区农田防洪、排涝、降渍和抗旱能力。农田防洪、排涝工程设计建设标准平原区达到20年一遇,山区半山区达到10年一遇;地下水位降至70厘米以下。
2、土壤肥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利用能力明显增强。土壤水、气、热、肥等因子基本协调;主要理化性状得到改善;土壤障碍因子基本消除;改造后能适应绝大多数农作物正常生长。
3、土地平整,大小朝向基本一致,农田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农田面貌有较大改观,达到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4、工程、农艺、生物等改造措施到位率高,增产增收效果明显,达到当年改造、当年见效的要求。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及产出水平明显提高。
(二)市级示范项目建设内容
1、改善农田排灌系统建设。主要措施:一是新建、改建、扩建以三面光为主的排灌沟渠;二是新建、改建、改造畈内排灌机埠;三是维护、整修、疏浚老旧沟渠及河道;
2、加强农田配套设施建设。一是新建、拓宽和整修机耕道路,实现新农机具方便、畅通进场作业;二是结合土地整治,达到土地平整,实现农田标准化;三是以田、林、路渠建设为基础,逐步进行电网、林网、机械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农田园区化。
3、针对性地防止和消除土壤障碍因子。一是深翻、破隔和安置暗管,防止土壤次生潜育化;二是建造梯田、梯地,开挖环沟、背沟、导流沟,防止地表水冲刷;三是挖掘机井,实行浸润灌溉,防止土壤盐渍化。
4、实施秸秆还田、增播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实现农田有机物质良性循环;实施坡薄地秸秆覆盖,推广等高栽培,采取生物防冲护坡技术,防止水土流失;实施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推广配方肥、生物肥、有机肥等科学施肥技术。
5、针对作物需肥特性和土壤养分丰缺状况,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开展农田土壤地力及农田环境动态监测,按要求采集土壤、作物样本进行分析化验;推广优良品种、轻型栽培、配方施肥和病虫草鼠综合防治技术,积极推动农机作业,实施农业丰收计划。
(三)区、县(市)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及建设内容。由各区、县(市)参照市级示范工程,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四、中低产田改造的主要措施
(一)因地制宜,制订规划。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的重要前提和科学依据。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2002-2006年度的工作规划,并提出分年度实施意见。规划要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提高农田综合生产和抗灾能力为目标,以突出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及生态建设,突出本地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深度开发,突出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科技含量为方向,同时要与各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尽可能选择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保区的市级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经验收后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中低产田改造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是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针对我市中低产田面广量大,广大农户要求迫切,工作任务及难度逐年增加的现状,从今年起,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市政府每年投入4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各区、县(市)和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对市级示范工程,按不少于市级投入的四倍配套。
(三)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实行项目管理。采取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勘察定点、立项审批、投资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竣工验收和效益反馈等步骤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执行合同制度。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逐步规范项目管理各项程序,不断丰富管理内容,提高改造成效。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的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以及规划设计、采样分析、资料汇总、检查验收和技术培训等,严禁拆借挪用。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和造地办应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科技应用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市县联动,加快步伐。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主要是为各地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工作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在完成市级示范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要重视整体推进,建立各具特色的组织实施模式,实行市县联动,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
各区、县(市)应全面总结近几年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根据各地中低产田的现状,参照杭州市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意见,制订并实施好本地区中低产田改造计划。在实施中,可与土地整理、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结合起来,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的整体成效。
(五)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中低产田改造是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都市农业和可持续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工作班子,筹措配套资金,保证足额到位。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把中低产田改造工作作为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做好本地区市级示范项目申报、工程实施、检查指导、技术服务、效益反馈、运行管护等工作。各区、县(市)应参照本实施意见,提出各地中低产田改造及市级示范项目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工作。
2002-2006年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现代农业园区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农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根据《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结合近几年园区建设的实际,现就我市今后五年(2002-2006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现状1999年以来,我市各地认真实施《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1999-2010年)》,实行省、市、县三级园区连动,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至2001年,全市已建和在建各级各类园区141个,面积27.67万亩。已经建成的园区有131个,面积24.77万亩,共投入资金39078.6万元。其中有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园区4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1个,杭州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9个。通过园区建设,一是提高了我市农田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至2001年底,全市园区共新建、改建机耕路82.5万米、三面光渠道114.8万米,河道砌坎11.5万米,建成机耕桥614座,平整田块9.3万亩,新建晒场13.5万平方米、仓库3.6万平方米,新建大棚3255.2亩。二是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程度。依托园区的各级企业已有92家,共制订农产品生产标准29项,注册商标62个。三是加快了科技成果示范和转化。各园区共承担科研课题256项,引进外地人才89名,引进外地项目46个,在园区内召开各级各类现场会534次,参加人数29413人次,前往各个园区的参观人数达41771人次,共向园区经营管理人员颁发"绿色证书"3393本。四是促进了效益农业发展。全市园区复种指数达209,比园区外提高40个百分点,每亩平均产值2704元,比园区外平均每亩增加1408元,亩净收入达1439元,比园区外每亩净增收843元。
对照《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要求,我市园区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进度不够平衡,区、县(市)之间差异较大。如萧山区建成园区的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已超过25%,而不少地方还不到2%。二是重点不够突出。在已建成的131个园区中,专业性园区多,综合性园区少,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园区少。三是资金缺口较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一项投入大、资金回收周期长的基础性工作,不少地方由于资金缺口较大,建设进度、质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四是区、县(市)级园区建设不够规范。不少地方对区、县(市)级园区缺少规划和明确的标准,措施不够有力。
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围绕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都市农业发展的要求,致力于提高我市农产品竞争能力和农民收入,大力提高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水平,坚持园区建设标准,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通过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建成一批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科研、教育、示范、推广相结合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目标任务:园区建设要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平衡发展、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和省、市、区(县、市)三级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到2006年,全市新建成各级各类农业园区42万亩,每年建成8万亩左右。各区、县(市)的建设任务:萧山区11万亩、余杭区16万亩、西湖区0.3万亩、拱墅区0.1万亩、江干区0.1万亩、滨江区0.5万亩、富阳市7万亩、临安市2万亩、桐庐县2万亩、建德市2万亩、淳安县1万亩。每年重点建设市级园区15-20个,面积1万亩左右。
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园区类型和建设标准
类型: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要分五类。一是以粮油、瓜菜生产为主的粮经型;二是以经济作物和花卉苗木生产为主的经作型;三是以畜禽、水产生产为主的养殖型;四是以种子种苗生产、设施农业为主的设施型;五是农业生产并结合休闲观光旅游的观光型。
标准:建设标准分三个层次:一是省级及省级以上农业园区,按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制订的标准实施;二是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按照"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农民知识化、园区产业化"的总体要求,做好实施工作。规模要求为:粮经型平原区500亩以上,山区200亩以上;经作型平原200亩以上,山区100亩以上;水产养殖型200亩以上;生猪养殖型1万头以上,其它畜禽参照此规模;设施型100亩以上;观光型500亩以上。具体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另发。三是区、县(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具体建设标准由各地自行制订。
(二)园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粮经型及经作型园区要求土地平整,田块方正,朝向一致,每块田面积不少于2亩。每亩配置沙石机耕路6米左右,主路宽4.5米,支路宽3.0米,两边衬砌路肩,农机具下田作业便捷。每亩配置排灌水沟(渠)10米左右,排灌分系,合理配置泵站、农电、库房等设施。其它类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本地区领先水平,旱涝保收能力达到95%以上。
──推进农业机械化。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主要生产环节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的综合应用程度达到80%。粮食生产实现耕作、排灌、植保、收割、运输、烘干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
──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大力实施农业"丰收"、"星火"、"燎原"计划,使良种、良畜、栽培管理、植保、机械、饲养、防疫、农副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实行优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积极示范应用种子种苗、现代农业先进设施、生物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单位面积产出和效益达到本地区同类项目领先水平。
──实行产业化经营。发挥园区资源、产业优势,合理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向产前和产后延伸,逐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注重商标品牌建设,争创优质名牌产品,提高优质名牌农产品和加工品的生产比重。办好农业龙头企业,使生产基地与加工、贸易融为一体,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加强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资产管理、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企业化。与此同时,要搞好园区的档案建设,对资源变化、经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动态分析和监测。分户经营的农业园区,要突出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园区自我建设、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增加园区发展后劲。
──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使农业主要经营者能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商品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改善生态环境。园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衔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区、生活区等布局合理。注重水土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优化生产生活环境,科学合理地规划种、养、加,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增值,减少污染,发展绿色食品生产,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确保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平衡发展。区、县(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是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主体,对发展农业区域经济,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区、县(市)要按照《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相应的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园区建设。园区规划要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努力做到与都市型效益农业相适应,与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相结合。园区选址必须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要与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避免园区建成后改变用途。要研究制订配套政策,落实相应措施,切实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发展。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激发基层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市园区办每年将筛选15-20个园区作为市级园区建设的试点,其中筛选2个左右试点园区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市级验收的一般园区,将继续给予10万元以下的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对投入大、标准高、示范辐射效果显著的高科技型、生态型、休闲观光型、出口创汇型等重点园区,将在立项、设计、建设及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地要逐步建立承建单位自筹与政府支持、部门扶持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及有条件的乡镇应从财政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农业园区建设。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园区建设。要筛选本地有特色的园区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的扶持。
(三)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园区建设的经济效益。根据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市园区办将对原有市级园区考核验收办法进行修订,加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品牌建设及产业化开发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在已建成园区中,将每年组织评选"杭州市十佳现代农业园区",并列入市农业丰收奖项目。各区、县(市)应进一步规范管理,制订相应的园区建设标准及考核验收办法,完善园区建设申报、立项、监督、指导、考核等制度,实行项目管理,努力提高园区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已建成的园区,要加强后续管理,引导园区建设向高科技化、产业化、效益化方向发展,以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辐射效果。
(四)积极探索,明确定位,不断拓展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内容。各地应根据各自不同条件,适应农业发展新的要求,明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功能定位。园区建设要从生产示范型为主向现代设施型、龙头带动型、加工增值型、高科技型等拓展。近郊区、县(市)应积极探索与休闲观光、教育培训、农业博览、群众参与等相结合的新型园区。要十分重视农业高科技园区的建设,实现农业高科技与现代农业先进设施、高投入与高产出高效益的有机结合。农业高科技园区的建成与发展必将对我市整体农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省政府已把建设农业高科技园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10个首批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的试点。浙江传化江南大地有限公司承建的农业高科技园区已成为省、市、区三级高科技园区的试点,一期工程预计今年5月峻工。各区、县(市)应积极创造条件,选准项目,开展试点。"十五"期间市、区(县、市)两级争取建成10个农业高科技园区,为我市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探索新的路子。
(五)加强领导,部门合作,确保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列入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农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意见。各区、县(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涉农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尚未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区、县(市),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建立相应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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