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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的通知
  • 【发布单位】景德镇市
  • 【发布文号】景府办发[2002]6号
  • 【发布日期】2002-06-03
  • 【生效日期】2002-06-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的通知

(景府办发[20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需要,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义务和我国对外承诺,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对建国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2002年5月10日第1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废止本通知目录所列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366件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其中部分原先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此次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目录(共366件)

二00二年六月三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措施目录

(共366件)

一九四九年

1、严禁以物易物的训令(1949年6月)

2、摊贩管理的布告(1949年10月25日)

3、商业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12月)



一九五O年

4、关于从本市运粮出境的指示(1950年1月28日)

5、关于粮食交易所暂行管理办法的布告(1950年5月16日)

6、关于工商业登记发照的通告(1950年7月15日)

7、景市行商管理条例布告(1950年4月)

8、关于公营企业应一律参加同业公会和工商联的通知(1950年6月15日)

9、关于瓷器交易所暂行管理办法的布告(1950年10月2日)

10、关于市区房产土地暂行登记办法的通告(1950年4月)

11、关于组织搬运事业实施细则的批复(1950年12月27日)



一九五一年

12、关于开征码头使用费的布告(1951年9月12日)

13、关于交易所暂行管理办法组织规程布告(1951年)

14、关于制订市度量衡器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1951年7月26日)

15、关于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正资本的通告(1951年8月)

16、关于房地买卖办理契税的布告(1951年11月26日)

17、关于瓷土原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布告(1951年3月2日)

18、关于公布市管理营造厂商暂行办法的布告(1951年6月21日)

19、关于牲畜鱼类卫生检查暂行规则的布告(1951年2月22日)

20、关于牲畜鱼类等卫生管理通知(1951年3月1日)

21、关于搬运工会卫生所组织机构及暂行办法的批复(1951年10月15日)



一九五二年

22、关于市场管理会议决议给工商局的批复(1952年12月11日)

23、关于公款修建必须向本府申报同意方可动工的布告(1952年12月26日)

24、关于抗生制剂磺胺类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指示(1952年9月6日)

25、对劳动局所拟“私营企业劳资协商会议实施细则”的批示(1952年9月19日)



一九五三年

26、关于利润上缴及所得税说明的通报(1953年10月21日)

27、关于粮食交易一律进入粮食交易所的布告(1953年4月20日)

28、关于加强旺季市价管理的通知(1953年10月28日)

29、关于公布城市建设使用土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53年6月2日)

30、关于制订市肥料管理暂行办法的报告(1953年4月15日)

31、关于市国私营工厂安全卫生实施细则的通知(1953年4月27日)



一九五四年

32、关于公布市摊派管理暂行办法(1954年9月1日)

33、关于私营工商业买卖房地产须经同意始得成交的通知(1954年4月9日)

34、关于公共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1954年12月)

35、关于内河港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1954年6月)

36、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收取间接费标准的批复(1954年6月8日)



一九五五年

37、关于公营企业调拨物资差价问题的通知(1956年1月)

38、关于房地产税租金标准的批复(1955年9月22日)

39、为保证农业、瓷业生劳力的政策的指示(1955年2月8日)



一九五六年

40、关于票证管理几点规定的通知(1956年1月13日)

41、关于茅竹供应暂行规定(1956年7月24日)



一九五七年

42、关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1957年9月)

43、关于当前市郊粮油工作几点指示(1957年4月12日)

44、关于景德镇港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告(1957年10月20日)

45、关于成立包装工厂有关问题的指示(1957年10月31日)



一九五八年

46、关于地方举办工业税收征免范围问题的批复(1958年12月29日)

47、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指示(1958年5月19日)

48、关于执行“试行改革工商税制规定”的通知(1958年7月28日)

49、关于按大型营业征税的报告的批复(1958年3月31日)

50、减少产品纳税的批复(1958年6月16日)

51、关于对剧团开征税的报告(1958年6月16日)

52、关于金属颜料生产销售的通知(1958年12月26日)



一九五九年

53、市场物价管理暂行办法(1959年)

54、关于批转市税务局关于不上缴利润的国营企业应征收所得税的报告的通知(1959年6月18日)

55、关于下达手工业产品销售价格的通知(1959年10月29日)

56、市场物价管理暂行办法(1959年)



一九六O年

57、批转市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市属工业企业召开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报告(1960年)

58、关于积极开展桐子、蓖麻子、葵花子等油料和野生油料的采摘加工和收购工作的通知(1960年1月21日)

59、关于加强生猪、鲜蛋收购工作的通知(1960年8月17日)

60、关于调整松脂收购价格和松香、松节油出厂价的通知(1960年4月20日)

61、关于调整我市日用手工业产品销售价格的通知(1960年7月14日)

62、关于调整油脂油料统购统销价格的通知(1960年12月24日)

63、关于生猪家禽蛋品实行计划派购的通知(1960年5月7日)

64、关于实行商标统一注册和管理的通知(1960年5月26日)

65、关于做好农产品收购工作的指示(1960年11月2日)

66、关于安排我市本河及池养鲜鱼购销价格的通知(1960年1月17日)

67、关于我市高级美术瓷厂违犯市场管理问题的复函(1960年1月8日)

68、关于市内搬运价格问题报告的批复(1960年2月10日)

69、关于糖蔗收购价格的批复(1960年3月31日)

70、关于要求提高糖蔗收购价格报告的批复(1960年12月5日)

71、批复关于调整日用细瓷个别品种的批发牌价的问题(1960年12月19日)

72、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指示(1960年6月21日)

73、市场管理办法(1960年)

74、关于中药材生产和采挖野生药材的指示(1960年11月26日)



一九六一年

75、关于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的生活的几项措施(1961年10月13日)

76、关于统一全市物资协作和物资出口问题的通知(1961年8月18日)

77、关于外地来市采购管理几项规定的报告批示(1961年2月10日)

78、房产品收购工作和制止食用牛皮现象的指示(1961年1月24日)

79、关于调整瓷器等级后的出厂价格拆算规定办法通知(1961年1月9日)

80、关于原则同意省陶瓷出口公司关于出口瓷实行统一包装方案的批示(1961年2月1日)

81、关于严禁自行销售日用瓷的指示(1961年3月27日)

82、关于不得私自对外销售电瓷的通知(1961年4月21日)

83、关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手工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1961年8月3日)

84、关于手工业产品产销关系问题的批示(1961年10月18日)

85、几种蔬菜酱菜和杂菜降低销售价格的报告(1961年)

86、手工业管理暂行办法(1961年)

87、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61年9月)



一九六二年

88、关于手工业资财平调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62年10月13日)

89、抓紧做好粮油保管和安全保卫的通知(1962年1月25日)

90、关于农村供粮作价等问题的通知(1962年4月27日)

91、关于粮食供应管理工作几项规定的命令(1962年5月10日)

92、关于开征集市交易税的指示的通知(1962年6月20日)

93、市场管理规定(1962年1月20日)

94、窑柴生产、收购的通知(1962年2月1日)

95、茶叶收购政策的通知(1962年4月21日)

96、棉花统购有关问题的通知(1962年11月10日)

97、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通知(1962年8月)

98、关于严格制止各瓷厂直接销售日用瓷器的决定(1962年9月24日)

99、关于日用瓷器收购和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1962年11月9日)



一九六三年

101、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促进农业生产(1963年)

102、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投机捣把(1963年)

103、关于市场几个问题的综合报告(1963年1月25日)

104、批转市劳动局“关于严禁私招乱雇,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的报告”(1963年4月29日)

105、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少数单位违法招收新职工和今后意见的报告(1963年11月15日)

106、转报关于瓷器产销关系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1963年11月27日)

107、转发国务院“调整工商所得税负担和改进征收办法的试行规定”的通知(1963年6月3日)

108、转发国家计委、经委、财办关于从1963年6月1日起试行109、出口工业品的剔次品处理试行办法通知(1963年5月27日)

110、批转市木材公司关于加强今后木竹市场管理意见的报告(1963年2月14日)



一九六四年

111、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管理工作意见的报告” (1964年5月4日)

112、转发省人委“关于加强春熟粮油市场管理,抓紧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通知”(1964年6月8日)

113、批转市工商局等单位“关于加强经常性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联合报告” (1964年11月15日)

114、转发省人委“关于加强粮油集市贸易管理的通知”(1964年11月10日)

115、批转市物资局关于三类物资管理办法(1964年2月10日)

116、省市统一管理价格的产品目录(1964年5月4日)

117、关于开展商标注册和印发《江西景德镇市商标管理暂行办法通知》(1964年12月28日)

118、批转计委“市场经济工作意见的报告(1964年2月6日)

119、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税的通知(1964年9月29日)

120、转发国务院“加强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指示(1964年6月25日)

121、批转税务局“调整居民房税的报告” (1964年7月16日)

122、批转税务局“个体经济业务税务报告” (1964年8月3日)

123、关于进一步发展景德镇瓷业生产积极大出口的报告(1964年)



一九六五年

124、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改进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管理办法的报告” (1965年12月14日)

125、关于进一步发展生猪生产有关问题的指示(1965年3月26日)

126、批转市物委、粮食局关于调整几种杂粮统购统销价格的报告(1965年9月29日)



一九六六年

127、关于农副业生产收费问题(1966年)

128、关于木材生产问题(1966年)

129、关于旧屋料出口问题(1966年)

130、关于合理利用地方航线航空运输问题(1966年)



一九六七年

131、关于取缔个体经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阵地的通知(1967年7月4日)



一九七O年

132、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布告(1970年8月22日)

133、关于劳动力管理问题的通知(1970年1月14日)



一九七一年

134、关于健全粮食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1971年7月14日)



一九七二年

135、关于进一步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意见(1972年10月26日)

136、关于加强木炭杂柴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1972年8月21日)

137、批转市财金局《关于添置非生产性设备按中央规定报批的报告》(1972年9月21日)

138、转发市财金局《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72年12月23日)

139、批转市交通局革委“关于加强民间运输管理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972年5月27日)

140、关于批转市革委保卫部《关于整顿和加强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72年11月28日)



一九七三年

141、批转市场委员会,市商业局“关于加强茶叶市场管理的联合报告” (1973年4月29日)



一九七四年

142、关于授权市财政局审批控购商品的通知(1974年5月7日)



一九七五年

143、批转市革委财贸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畜牧工作会议纪要

144、有关奖励政策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报告” (1975年5月5日)

145、关于批转市粮食局“关于改革粮食容量管理办法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975年6月12日)



一九七六年

146、批转市人民银行关于实行景德镇市农村税务管理试行办法的报告(1976年10月26日)

147、关于市税务局《关于景东景西两区新办企业免税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1976年11月9日)

148、批转市公安局、工商局关于特种行业管理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1976年11月9日)



一九七七年

149、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的通告(1977年9月1日)



一九七八年

150、批转市物委关于调整出口瓷转内销副次品价格的报告(1978年6月25日)

151、批转市工商局等六单位《关于成立市港口联合检查站的请示报告》(1978年2月18日)

152、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清查处理无证经营户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报告》(1978年4月20日)

153、转发财政部《关于农村社队小铁矿等免征工商所得税的通知》(1978年4月7日)

154、关于农村工商税收减免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78年5月4日)

155、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认真贯彻省革委开展工商登记管理的意见》(1978年8月16日)

156、转发陶瓷公司《关于由陶瓷公司统一管理陶瓷产品的报告》(1978年6月18日)

157、关于贯彻省革委《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奖励和计件工资通知》的意见(1978年9月2日)



一九七九年

158、批转市计委、交通局《关于统一组织管理机关、企事业载货汽车的请示报告》(1979年3月27日)

159、关于为民瓷厂与美国陶瓷商商谈长期补偿贸易和购买白胎瓷等(1979年6月28日)

160、关于要求调整瓷器价格的报告(1979年7月12日)

161、批转工商局《关于全面开展清理无证经营和登记发证的请示报告》(1979年8月24日)

162、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开征座落在市区外的厂矿企业的电费附加的请示报告” (1979年9月6日)

163、关于农业税起征点免税的报告(1979年10月20日)

164、关于提高猪肉等副食品销价的批复(1979年10月27日)

165、关于进一步改进当前工交企业计时加奖励和计件工资历制度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979年9月10日)

166、关于为民瓷厂从日本引进技术设备的报告(1979年12月4日)



一九八0年

167、批转《关于开展经济合同鉴证管理仲裁工作的报告》(1980年3月1日)

168、批转《关于违反物价政策几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1980年3月25日)

169、批转《景德镇市汽车运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80年4月7日)

170、批转《关于我市发展集体所有制瓷厂的意见》(1980年5月26日)

171、批转《市城市集体企业发展生产周转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1980年6月18日)

172、转发《贯彻国务院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意见》的通知(1980年7月30日)

173、批转市房管局《关于加快我市住宅建设步伐的意见》的通知(1980年8月16日)

17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税收工作的通知(1980年9月17日)

175、关于同意《市财政局对省陶瓷工业公司实行利润包干暂行办法》批复(1980年10月4日)

176、关于加强物价管理,稳定市场物价的紧急通知(1980年12月15日)

177、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农村社队会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80年12月30日)



一九八一年

178、转发《江西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五个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1981年3月12日)

179、关于国营农业企业挂钩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生资供应问题的通知(1981年4月22日)

180、关于排放污染物收费和罚款暂行规定的通知(1981年5月4日)

181、转发关于“巩固和办好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实行赤脚医生业务补贴试行办法” (1981年5月14日)

182、关于执行景革发[1978]37号文件按规定交纳卫生费的通知(1981年5月30日)

183、批转《关于试行组织住宅统建办法的请示》(1981年6月10日)

184、批转《关于我市汽车修理行业调整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981年6月29日)

185、批转《关于我市知青农工商联合公司组织方案》的通知(1981年7月29日)

186、关于制止擅自买卖土地的通知(1981年8月7日)

187、批转《市场管理有关问题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1981年8月8日)

188、批转《关于控制外购地产品的请示》(1981年9月8日)

189、转发工商局《关于调整经济合同鉴证费的请示报告》(1981年9月8日)

190、转发《关于做好文物收藏保护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请示报告》通知(1981年9月16日)

191、关于颁发《景德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1981年10月19日)

192、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户的请示报告》(1981年12月31日)

193、关于对茶叶生产实行农贷扶持的意见(景革发[1981]109号)

194、转发《关于城市集体企业实行奖励有关财务问题的处理意见》报告的通知(1981年11月14日)



一九八二年

195、批转市环保办《关于排放污染物收费和罚款暂行规定》(景文革[1982]8号)

196、批转市科委、经贸委关于要求批准实行《景德镇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及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试行办法》

的通知(景政字[1982]39号)



一九八三年

197、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告(景政字[1983]102号)



一九八四年

198、关于批转市经委报送的《景德镇市新产品开发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景府发[1984]65号)

199、批转市计委《关于改进物资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84]96号)

200、批转市计委《关于加快城乡集体企业发展改进计划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发[1984]98号)

201、关于对水泥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1984]20号)



一九八五年

202、关于积极组织出口,努力多创外汇的紧急通知(景府字[1985]39号)

203、关于颁发《景德镇市出口瓷检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字[1985]76号)

204、关于切实加强八个中外合资项目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1985]15号)

205、关于规定乡镇企业交费比例的通知(景府字[1985]23号)



一九八六年

206、关于加强家畜家禽防疫检疫工作通告(景府发[1986]5号)

207、关于处理侵占、买卖、租赁土地的若干规定(景府发[1986]6号)

208、转发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管理工作的报告》(景府发[1986]19号)

209、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退休人员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景府发[1986]26号)

210、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殡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86]27号)

211、关于抓紧收购春油的通知(景府发[1986]43号)

212、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省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景府发[1986]44号)

213、关于印发《全市发展城市市区、街道工业和第三产业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景府发[1986]55号)

214、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景市分行《企业股票、债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86]76号)

215、批转市人行《关于加强金银废料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景府发[1986]77号)

216、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发展陶瓷工业的特殊优惠政策的通知(景府发[1986]89号)

217、关于在我市开展清理整顿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没收工作的通知(景府发[1986]96号)

218、关于批转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86]109号)

219、关于人防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景府发[1986]113号)

220、批转市体改委《关于贯彻省政府发展陶瓷工业的特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发[1986]121号)

221、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布告(1986年10月31日)

222、印发《关于加强市场、交通、环卫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景府字[1986]6号)

223、关于批转《市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景府办[1986]6号)

224、批转市爱卫会《关于景德镇市爱国卫生运动检查评比奖罚办法》的通知(景府字[1986]3号)

225、批转市物资局《关于制止我市废钢铁源外流的紧急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86]34号)

226、关于市产化肥产销协调会议纪要(景府办字[1986]15号)

227、关于抓紧完成今年废钢铁回收上交计划的通知(景府办字[1986]35号)

228、关于进一步搞好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景府发[1986]73号)

229、印发《关于蛟潭区10千伏高压输电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景府办字[1986]37号)



一九八七年

230、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景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集中专户储存管理实施办法》的报告(景府发[1987]5号)

231、关于为外商在我市独资经营“外资企业”提供建厂条件补充报告(景府发[1987]87号)

232、关于同意扩大陶瓷优惠政策享受范围的批复(景府字[1987]94号)

233、关于颁发《景市开放钢材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87]102号)



一九八八年

234、关于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景府发[1988]24号)

235、批转市体改委《关于完善市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企业租赁经营试行几点意见报告》的通知(景府发[1988]177号)

236、批转市经贸局关于建立出口奖励基金暂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景府字[1988]143号)

237、关于同意将部分紧俏地方工业产品列入商品收购指导性计划的批复(景府字[1988]62号)

238、关于控制出口商品货源外流确保本省出口供货计划完成的通知(景府字[1988]78号)

239、关于转发《省政府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景府发[1988]168号)

240、关于陶瓷出口调度会议纪要(景府字[1988]100号)

241、关于合资企业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景府字[1988]265号)

242、关于颁发《景市全民所有制工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88]5号)

243、关于国营工商企业报批问题的通知(景府字[1988]15号)

244、转发市经委、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陶瓷产品商标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88]124号)



一九八九年

245、关于印发《市陶瓷发展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89]107号)

246、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通知(景府发[1989]12号)

247、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省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景府发[1986]44号)

248、印发《景德镇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景府发[1989]109号)

249、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贯彻实施(江西省城镇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景府字[1988]56号)

250、关于完善《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景府发[1989]9号)

251、批转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陶瓷产品外观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89]118号)

252、关于对陶瓷出口创汇实行奖励的通知(景府发[1989]37号)

253、关于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颁发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景府发[1989]123号)

25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林特产农业征收工作通知(景府发[1989]80号)

255、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通知(景府发[1989]98号)

256、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以上管理收费目录》报告通知(景府字[1989]11号)

257、关于转发《省征收社会集团专控商品附加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办[1989]3号)

258、转发《省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粮油购价,取消粮食议转平计划及其配套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景府字[1989]85号)

259、转发劳人局关于陶瓷行业全面推行一级品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景府字[1989]282号)



一九九0年

260、关于颁发《景德镇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90]5号)

261、关于改进和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府发[1990]41号)

262、印发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的通告(景府发[1990]63号)

263、关于出口陶瓷价格补贴的通知(景府字[1990]268号)

264、批转市计委关于加强地方建材产品销售管理问题报告通知(景府字[1990]132号)



一九九一年

265、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通知(景府发[1991]2号)

266、印发市工业调整、提高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1]17号)

267、关于严格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通知(景府字[1991]138号)

268、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景府发[1991]13号)

269、关于大力加强各项基金征集工作的通知(景府发[1991]35号)

270、清理整顿食糖批发市场加强批发统一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景府办字[1991]13号)

271、关于进一步抓紧贯彻《技术市场条例》的通知(景府办字[1991]110号)

272、关于现有企业直接接收外商投标项目审批程序通知(景府办字[1991]92号)

273、关于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的通知(景府发[1991]28号)



一九九二年

274、关于颁发景市鼓励外商投资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92]16号)

275、《景德镇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景府发[1992]17号)

376、关于对加强销售、压缩库存搞活资金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景府发[1992]21号)

277、批转市农牧渔业局关于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意见(景府发[1992]46号)

278、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全民制企业临时工细则的通知(景府字[1992]62号)

279、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景府字[1992]57号)

280、批转市粮食局关于加强粮油经营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2]102号)

281、关于转发《关于下放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审批权限通知》的通知(景府字[1992]121号)

282、批转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2]227号)

28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瓷都经济更快、更好

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2]300号)

28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景府字[1992]310号)

385、批转市供电局《关于第二期城市供电网改造工程集资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92]377号)

286、批准市财政局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地方财政部分负担意见通知(景府字[1992]410号)

287、批转交通银行景德镇支行关于开办保险业务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92)413号)

288、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地方财政部分负担的通知(景府办字[1992]115号)

289、《关于商品房价格审验制度实施细则》通知(景府发[1992]22号)

290、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放开市管价格,做好物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2]379号)

291、批转市保险公司《关于开办特种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92]350号)

292、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景府字[1992]41号)



一九九三年

293、批转市经贸局关于认真贯彻《江西省政府关于深化外资体制改革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府字[1993]246号)

294、批转市体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完善生产要素市场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3]2号)

295、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景府发[1993]28号)

296、批转市体改委关于深化我市国有商业零售企业“四放开”改革在国有小型商业企业中推开“国有民营”改革试

点的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3]29号)

297、批转市体改委关于在我市国有工业企业中进行国有民营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3]35号)

298、关于批转市文化局、市公安局《景德镇市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通知(景府字[1993]109号)

299、关于颁发《关于建立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3]39号)

300、批转体改委关于我市股份制企业试点意见通知(景府发[1993]42号)

301、关于印发《实施国合商业型企业国有民营、社有内营改革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93]46号)

302、批转市体改委关于我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试点两推广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3]50号)

303、发布景德镇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93]51号)

304、关于加强我市陶瓷包装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景府字[1993]210号)

305、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江西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景府字[1993]325号)

306、批转市电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邮电通知事业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93]438号)

307、关于加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通知(景府办发[1993]15号)

308、批转市就保办《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几项措施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办字[1993]105号)

309、批转市控购办关于我市小汽车、大客车和摩托车违控情况和进一步强化控购管理的报告的通知(景府办字[1993]39号)

310、关于继续实行物价指数分类控制目标管理的通知(景府发[1993]30号)

311、关于转发市人行《关于加强储蓄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1993]52号)

312、批转市包装技术协会关于加强我市陶瓷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景府发[1993]36号)

31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景府字[1993]330号)

314、关于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三资”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1993]55号)

315、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景府字[1993]79号)



一九九四年

316、批转市计委、经委、工行关于贯彻省政府盘活资金存量缓解当前资金紧缺状况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4]108号)

317、批转市经委、工商局关于整顿我市成品油市场实施意见(景府字[1994]257号)

318、《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景府发[1994]24号)

319、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景府发[1994]26号)

320、《景德镇市公路路政管理实施细则》(景府发[1994]35号)

321、《景德镇市军人优待若干规定》(景府发[1994]37号)

322、批转市劳动局贯彻国办厅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4]29号)

323、批转市文化局关于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及文博重点保护单位有关问题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94]325号)

324、批转市农牧渔业局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4]261号)

325、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确保国家掌握粮源的通知(景府字[1994]173号)

326、转发劳动局关于加强当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征缴工作几点意见请示的通知(景府办字[1994]83号)

327、转发市国税局关于清理企业欠税工作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1994]100号)

328、批转市劳动局、陶司关于陶瓷行业推行以质量为中心岗位金额计件工资制意见通知(景府字[1994]319号)

329、批转物价局关于建立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备案制度报告通知(景府字[1994]11号)

330、批转市保险公司、市房改办关于要求全面开展售房优惠保险报告的通知(景府字[1994]188号)

331、批转物价局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须品和服务价格监审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4]97号)

332、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搞好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1994]106号)

33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景府字[1994]94号)



一九九五年

334、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管若干规定(景府发[1995]24号)

335、批转劳动局、法制局关于贯彻《江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5]34号)

336、关于优势企业托管困难企业若干规定(景府发[1995]38号)

337、批转市技术监督局关于陶瓷产品外观质量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发[1995]40号)

338、发布《景德镇市市场商品售前报检管理办法》的通知(景府发[1995]48号)

339、关于印发《深化陶瓷企业用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府字[1995]91号)

340、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完善粮食财务管理体制与办法的通知(景府字[1995]20号)

341、批转市体改委关于对国有陶瓷企业实行“两权”放开工作方案通知(景府字[1995]53号)

342、批转市农牧渔业局关于抓好农村合作基金建设的请示(景府字[1995]71号)

343、关于明确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几个问题的通知(景府办字[1995]9号)

344、转发市农牧渔业局关于强化种子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1995]87号)

345、关于严肃控购纪律,加强小汽车等专控商品控购管理通知(景府字[1995]80号)

346、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的通知(景府发[1995]7号文)

347、批转市人行关于盘活资金存量缓解当前资金紧缺状况意见通知(景府发[1995]21号)

348、批转人行关于抑制通货膨胀切实加强金融工作意见通知(景府字[1995]13号)

349、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景府发[1995]10号)

350、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景府字[1995]26号)

351、关于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通知(景府字[1995]184号)



一九九六年

352、转发生产资料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和管理意见》和《关于规范管理旧机动车辆交易

市场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发[1996]34号)

353、关于加强陈设艺术瓷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景府发[1996]4号)

354、关于实施陈设艺术瓷行业管理的通知(景府发[1996]22号)

355、陶瓷公司关于举办日用瓷新产品展评实施办法通知(景府办字[1996]76号)

356、景德镇市鼓励带资来我市投资开发暂行办法(景府发[1996]16号)

357、景德镇市煤炭开发基金征收管理细则(景府发[1996]26号)

358、景德镇市国有企业“两权”放开办法(试行)(景府发[1996]35号)

359、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景府办字[1996]36号)



一九九七年

360、国有企业出售实施办法(试行)(景府发[1997]17号)

361、关于供电系统增值税继续就地预征的函(景府办函[1997]8号),



一九九八年

362、关于印发《景德镇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字[1998]67号)



一九九九年

363、批转市经贸委关于1999年景德镇市重点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9]88号)

364、批转人行中心支行关于景德镇市金融业促进经济发展八条意见的通知(景府字[1999]152号)

365、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1999]120号)



二000年

366、转发人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支持景德镇市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2000]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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