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02]8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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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重要性
(一)贸促机构是推动国际经济贸易的重要力量。贸促会是政府开展外交、外经贸工作的助手,也是党和政府对外经贸政策的执行机构,发挥着涉足内外经济贸易事务的全方位促进作用和民间外交与经济外交的独特作用。国际商会是全国性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是企业自律和自我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企业、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特殊中介组织。我省贸促会和国际商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贸促会、国际商会作为我省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国际性的经济贸易促进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国际上有着广泛的对外联系渠道,在省内拥有众多的会员,又有国际联络(包括组织出访考察、接待来访、参观洽谈)、国际展览(组织出国办展及举办来展)、国际培训、国际经贸法律(包括调解、仲裁、法律咨询、出证认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等)、信息咨询、业务代理等各种服务功能,在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开放型经济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二)在新形势下要重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的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贸促会、国际商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服务项目不断增加,服务对象日益增多,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精神,充分利用贸促会、国际商会联系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势,高度重视贸促会、国际商会的工作,既要更好地发挥贸促会半官方机构的作用,又要发挥国际商会民间大使的作用,以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对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三)各级政府要从市场经济和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要求出发,重视、支持贸促事业,把贸促会、国际商会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切实加强和改进对贸促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员、经费、办公、交通、通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为便于贸促会及时了解政府工作意图,掌握经济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参加会议、了解情况、参与政策、法规调研和全省性、区域性重大对外经贸活动等方面,为贸促会创造知情出力的条件。凡涉及外经贸的工作会议,应通知贸促会参加。凡以政府名义组织或参加的大型涉外经贸活动,应安排贸促会参加并负责相应的组织工作。
(四)各级外事、财政、外经贸、公安、口岸查验等部门要继续大力支持贸促会、国际商会组织出访、来访、出展、来展等业务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支持贸促会调解中心、外商企业投诉协调中心,搞好外经贸纠纷的调解和外商投诉的协调工作。
三、努力开拓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新局面
(五)各级贸促机构要坚持以服务企业为目的,以国际市场为中心,以重大经贸活动为载体,以加入世贸组织和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以国际联络、国际展览、国际经贸法律、国际培训及咨询网络信息等为手段,全面拓展贸促业务,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立足现有业务,充分挖掘潜力,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和人才及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各级贸促会、国际商会要充分认识自身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坚定信心,树立新形势下贸促工作大有作为的新理念,在认真做好做实各项本职工作同时,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把握先机,与时俱进,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利时机,创造性开展贸促工作。一要紧紧围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帮助企业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积极引导企业与国际经济接轨,帮助企业搞好国际化人才培训,了解熟悉世贸组织各项规则和通行做法。二要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积极主动争取并做好政府转变的部分职能工作,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连结政府与企业的中介纽带作用,认真学习借鉴国外商协会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如何根据政府意图,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商会组织的自律协议对企业进行微观管理、协调和监督,维护和规范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七)各级贸促机构要加大对外联络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与国外商协会和经济贸易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的联络工作,广交朋友,密切关系。认真做好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技术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我省经济贸易技术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要强化服务意识,突出为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国际接轨服务。努力提高国际展览规模和水平,认真研究国际展览市场的发展趋势,重点开发参与国际大展、名展以及与我产品优势对口的专业博览会,不断提高国际参展实效。省贸促会要牵头做好全省出国办展的年度统计、情况汇集和总结工作,省内各组展单位向贸促总会和外经贸部报送办展计划、办展情况及总结时,要同时抄送省贸促会和外经贸厅。贸促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充分利用福州、厦门国际展览中心等有利条件,开发和组织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展览项目。要协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供信息和咨询,介绍合作对象,拓展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渠道。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搞好调解、投诉、促裁、出证认证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努力优化我省贸易和投资环境。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展企业需求的信息服务,完善贸促服务手段,推动全省贸促工作网络和系统的形成。
(八)各级贸促组织要树立全省贸促系统“一盘棋”思想,加强分会对支会的业务指导,增强系统全力,发挥整体优势。贸促会、国际商会要大力发展会员队伍,健全会员制,积极开展丰富多样、切实有效的会务活动,搞好培训工作,使更多企业参加国际市场竞争。
(九)各级贸促组织要注重提高在职人员的自身素质,切实转变观念,努力学习政治、经贸、金融、法律、中介组织服务、企业管理、现代科技、外语等方面的知识,学好世贸组织规则,熟悉国际经贸惯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建立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贸促工作队伍。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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