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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办字[2002]59号
  • 【发布日期】2002-07-01
  • 【生效日期】2002-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

(办字[2002]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2年为每五年一次的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年份。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在完成全国投入产出调查任务的同时,要与全国同步进行我省投入产出调查,并编制本地国民经济投入产出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建立河北省投入产出调查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印楼担任会议召集人,省统计局局长郭书政为协助召集人,省计委副主任刘志金、省经贸委副主任李锦城、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志立、省统计局副局长刘刚海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负责审定有关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调查方案、编表方案等工作,协调处理在调查和编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刘刚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保证调查和编表工作顺利进行。

二、关于投入产出调查及编表经费。因国家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省市同步编制投入产出表所需经费,由同级统计部门提出预算,商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三、本次投入产出调查任务于2003年6月底前完成,2004年6月底前省市分别编出本级投入产出表。其他具体事项由省投入产出调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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