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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1-01
  • 【生效日期】2003-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全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工程是自治区确定的一项重点工程。为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组织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工程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所签《200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所列建设任务,并积极筹措工程建设匹配资金,把财政承担部分列入各级财政2003年度财政预算。

三、各盟市、旗县要层层设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资金管理专户,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从2003年开始,自治区现代运程教育网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自治区承担的资金比例直接与项目承建单位结算本级工程预付款和建设资金(接受财政厅监督);盟市、旗县匹配资金和项目学校自筹资金由盟市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并直接与项目承建单位结算。

四、2002年度尚未完成的项目学校建设任务,顺延至2003年一并完成,各盟市务必于2003年2月底前上交2002年度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匹配资金,并尽快存入自治区专户。

五、今年适当时候,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分赴相关盟市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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