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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草案明确了“开放式基金”运作规范-
  •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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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2-08-25 09:36:2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据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草案明确了“开放式基金”运作规范-

开放式基金在我国这两年间得到了快速发展。从去年华安创新开放式基金诞生以来,我国基金市场上目前已经拥有6只开放式基金。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明确了“开放式基金”运作规范。


开放式基金的特点是以通过银行为主要发售渠道,化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如今,开放式基金与老百姓生活越来越近。目前,南方宝元债券基金等几只开放式基金正在通过银行发售。

虽然开放式基金的推出时间不到一年,因涉及面广,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考虑到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已有一整套成熟的做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也制定了开放式基金试点办法。因此,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中对开放式基金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与责任,开放式基金份额净值及价格计算,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及其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等内容作了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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