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07 08:37: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澳门通过《军事设施的保护》法案-
澳门特区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一般性表决通过《军事设施的保护》法案,参与讨论的人士一致赞成赋予驻军人员在必要时开枪的权力,作为正当防卫及保护法定军事设施的最后手段。
法案拟定,驻军人员为保护军事禁区及军事设施的安全,可按规定使用武力驱逐擅闯军事设施的人士及扣押其用品。同时容许驻军人员在绝对必要时,可开枪作为最后强制和正当防卫措施,但事前应发出清楚明白的警告,包括向天鸣枪示警。一旦发生开枪事件,无论是否造成人命伤亡或财产损失,澳门驻军须实时知会特区政府。
据介绍,由于法案限制居民擅闯军事禁区和破坏军事设施的措施,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构成影响,因此在讨论时,委员会对法案没有太大分歧。委员均认同,当法定军事设施和驻军人员受到安全威胁时,有必要使用枪械作为保护及正当防卫手段。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已明确规定对驻军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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