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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张树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21 15:38: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据悉,合肥市暂时不会禁止在如淮河路步行街、车站等一些繁华路段和人群聚集地的乞讨行为。


随着南京、长沙、上海等城市划定禁讨区域或对乞讨行为做出相关规定,有人担心乞丐会大量涌入合肥,造成合肥乞丐数量膨胀,形成一定危害。

目前,活动在合肥市区的乞丐多达上千名,其中80%以上是职业乞丐,有人提出设“禁讨区”的建议,希望合肥能制定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扼制诸如“抱腿”、“强讨强要”等不文明乞讨行为。但根据将实施的《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合肥暂时不会出台法规设置“禁讨区”,禁止乞讨行为只有在“乞讨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安全、利益时”才会生效和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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