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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即将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杜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6-10 08:35:0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即将实施-

国家认监委与商务部联合制定的《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将于6月30日正式实施,旨在推进全国“三绿工程”建设,促进我国农副产品、食品流通环节的标准化建设和认证,建立确保食品安全的流通网络体系,确保农副产品、食品的流通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绿色市场指的是:经认证的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肉禽蛋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调味品批发市场等专营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食品生鲜超市等专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市场,以及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仓储式商场、便利店等兼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场所。

设立从事绿色市场认证的认证机构应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的要求。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单位应熟悉农副产品流通行业组织的管理结构、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商品准入过程和信用管理等状况,熟悉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管理,熟悉该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认证机构中从事与绿色市场认证相关活动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教育、工作经历,具备农副产品批发或零售市场相关工作的经验或接受相关内容的培训,并具有与市场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相应的质量、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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