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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海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李志华 曹卫忠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27 14:15: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海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出台-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出台了《海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该《办法》对家庭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救助作了明确规定。据悉,现行农村生活保障线确定为每年1200元。(文章原载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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