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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民政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将制定-
  • 【发布单位】作者:郑发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8-20 15:36: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民政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将制定-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日前透露,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办法,目前民政部已开始进行前期调研工作。


李学举说,今年4月份,国务院明确提出制定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办法。6月份,由民政系统管理人员、法律和社区工作专家组成的两个调研组,分别对广东等6省区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了初步意见和建议。从总体上看,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应实行与青少年身心特点相适应的带有保护性的运作方式。要强化流入地机构救助,充分发挥流入地社区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对问题家庭和问题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做好相应的安置工作,防止儿童脱离家庭、流入社会。

据悉,目前全国仅有130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而且大部分设施条件落后,功能单一。为此,民政部今年已拿出3000万元福利金,资助各地省会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专门用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机构,并强化教育指导,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救助机制。而山东、湖北等省也力争3年内在本省地市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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