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兑现奖励的通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3〕042号
  • 【发布日期】2003-05-12
  • 【生效日期】2003-05-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兑现奖励的通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兑现奖励的通报

(津政发〔2003〕0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完成我市计划生育目标,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上水平,2000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定了2000-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2002年,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艰苦努力,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督查组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各区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确认各区县均已完成《责任书》的指标要求。依据《责任书》按年度考核兑现一次奖励的规定,2002年度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兑现奖励如下: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各兑现奖金一万元。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和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化对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和消极畏难情绪,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增强人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继续努力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同时要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积极应对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就业人口增加带来的问题,为天津全面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