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潘澄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10 16:50: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建设部规范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审查管理-
7日,建设部公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有违法所得的将予以没收。
(文章原载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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