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20 11: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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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湖南出台法规助推信息化建设-
中国法院网综合报道 (黎虹 陈思) 近年来,信息化网络重复建设、标准不统一、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湖南省信息化建设的持续良性发展。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将从根本上解决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有法可依、信息化主体有章可循、信息化重要工作有部门负责的问题,依法引导、规范、促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条例》对湖南省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地规范。《条例》指出,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条例》鼓励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和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各类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有偿服务活动。《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等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发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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