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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鹤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30 08: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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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鹤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湖北省鹤峰县政府出台了《鹤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这是该县县委、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下达的专项资金规范性管理的文件,至此该县财政扶贫资金步入规范管理发展轨道。


今年年初,湖北省和恩施州审计机关对该县财政扶贫的使用和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不按项目要求实施、违规变项和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审计情况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领导当即指示成立由县审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即时上报县政府。检查完成后,县审计局就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向县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提交的财政扶贫资金检查报告中,针对该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法和管理方式相对滞后,资金使用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该县实际,提出了重新制定管理办法及细则、全面规范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的建议。县政府为此召开了专门会议,会上对违规的乡镇和实施单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责成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重新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以规范和促进该县财政扶贫资金健康发展。7月底县政府印发了《鹤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要求各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与此同时,各项目主管部门也制定出相应的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细则。

这次出台的《鹤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与过去运行的扶贫资金管理方式有着明显的不同特点或规定:一是建立县级项目库,强化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二是建立扶贫项目汇审制度和扶贫项目招标投标方式,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和使用效益。三是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拨付制度和县级报账核销制度。四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公告年度重点扶贫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在实施的乡(镇)、村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增加扶贫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年度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审计对发现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查处,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文章原载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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