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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11月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王洪良 王 焱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0-28 16:49:3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大江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11月施行-

    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执行。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是我省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它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法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够有效地提高我省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指导和服务,有效控制信息安全建设成本;有利于明确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的信息安全责任,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有利于推动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信息安全管理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网络应用的迅速普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全面加快,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强,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保障信息安全,事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当前信息化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信息产业正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的新形势下,由于信息网络具有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广大群众的计算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加之技术防范措施滞后,信息网络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盗窃国家机密,网上贪污、诈骗,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黄色淫秽信息等。各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大量增加,各种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省政府常务会议于2002年1月15日审议并同意制定《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将其列入省政府的立法计划,并组织专门班子负责起草。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颁布前,经过2年多的调研、拟草和修改,几易其稿,最后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颁行。

    执行《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充分体现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规范的责任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预防为主”。《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中,一是明确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国防单位;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邮政、电信、广播、电视领域;能源、交通领域;国家及省重点科研单位;重点网站;国家规定的其他重要领域、重点单位。二是要求重要领域、重点单位新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在系统建成后30日内由系统建设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同时,重要领域、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落实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制度;采取安全审计和预警、计算机病毒防治等措施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三是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应当依法取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无“销售许可”标记的安全专用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违法案件,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对违反《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处罚。

    公安机关作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了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中负有的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培训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对重要领域、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指导;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活动和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这是公安机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信息网络领域开展的一项面向全社会的、全新的专业化工作。为抓好《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计算机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一个严格执行《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抓紧建立一套严格管理、有效防范和及时打击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统筹各种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正常的计算机信息稳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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