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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版权新法规呼之欲出-
  • 【发布单位】作者:邱红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1-19 11:57: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版权新法规呼之欲出-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广播组织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者即将出台,或者启动立法,将使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这是记者从18日在北京举行的纪念著作权法修订三周年的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据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介绍,为适应国内外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我国对著作权法律法规全面修订,从形式到内容上都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的要求。根据著作权法的要求,今年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将由国务院法制办提请国务院审议并颁布实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也已经正式启动并列入了明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也将于今年年底出台;《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和《广播组织法定许可付酬办法》也正在制定。

与会人士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历史性提升。我们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和规则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保护民族创新力,保护社会的生产力。从长远看,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激发民族创新能力,才能最终使我们的知识产权走向世界。中国要从“世界工厂”变为“世界研究院”,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强大。

大家也同时指出,由于我国实行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历史较短,目前我国版权保护水平总体上还处在一个初步发展的阶段,侵权盗版行为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相当猖獗,全社会的著作权法律意识还不高。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把我国版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一些知识产权专家、权利人和产业界的代表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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