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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丛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23 11:26: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曾经炒卖到十几万元的进口汽车配额许可证将一去不复返。22日商务部网站首次公布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根据入世承诺取消进口汽车配额制度之后,进口汽车的管理将由配额制改成签发制,从而取消量的限制。   

    《细则》第六条规定,申请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可通过网络(商务部授权网站www.chinabidding.com),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构提交申请。在进口汽车数量上没有再做出特别的限制。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公司总工程师赵岩对此评价说,《细则》的颁布表明,我国进口汽车制度已经由“刚性”管理转变为“柔性”管理,这是一个市场逐渐开放的过程。   

    《细则》规定,对于申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除具有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许可申请外,还需提交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凡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许可申请,发证机构收到后应在管理可行的限度内立即核准,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文章原载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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