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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王东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3-28 14:50:5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施行-

    据《北京日报》报道,本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每年年底前,向地下管线所属单位公布下一年度道路建设计划,道路下的各种地下管线必须与道路同步建设,不许出现刚修完的马路,就要挖开铺设管线的情况。

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实施后,将严格限制相关单位断路施工,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正常出行。此外,各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时,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意而为,必须制订年度计划,并报规划部门批准。此外,野蛮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单位,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其不良记录还要被输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如果连续发生事故,最终可能被清除出本市建设施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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