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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细则将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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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5-04-12 17: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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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细则将进行修订-

中国银监会于4月7日~8日在深圳召开了“2005年全国外资银行监管工作会议”,国内19个涉及外资银行监管业务的银监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在会上表示,银监会将成立跨部门法规清理小组,启动《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史纪良表示,外资银行监管工作应全面体现对外开放与审慎监管并重、加强监管与改善服务并举的新思路,坚持风险监管与合规性监管并重的原则;监管部门需整合各级监管资源,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史纪良在此次会议上强调,外资银行监管工作应以银监会年初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提高监管专业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为此,史纪良表示,今年银监会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根据开放进程,抓好监管法制建设,成立跨部门法规清理小组,启动《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规范法规释义工作,增加中外资监管标准的统一与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抓好监管框架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要适应外资银行集中化运作管理的变化趋势,完善综合并表监管,建立多层次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并表监管局职能,完善并表监管局与属地局的信息沟通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提高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四是做好WTO后过渡期内趋势性和新领域的调查研究。当前要重点研究外资银行进入对中资银行带来哪些促进,中资银行如何面对外资银行带来的挑战,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与监管等问题;五是加速外资监管人员的培养,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组织外资监管人员学习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实践,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监管技术,提高外资银行专业化监管水平。 (北京青年报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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