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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珠海审议通过广东首部房屋安全法规 11月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高江虹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0-08 08:48:5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珠海审议通过广东首部房屋安全法规 11月施行-

《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日前获得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珠海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既是该市唯一一个针对房屋安全的法规,也是广东省首个针对房屋安全出台的一部综合性法规。


据珠海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这一《规定》,珠海将对公共建筑每5年进行强制性“体检”,这在全国同类规定中是一个创新。学校、幼儿园、政府机关、影剧院、商场、医院、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公共房屋安全与否,事关百姓人身安危。《规定》中首次明确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这些公共场所的房屋安全进行普查或抽查,并明确规定今后珠海的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每5年应当作一次安全鉴定。

除了确保公共建筑的安全,《规定》还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危险房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掌握、核查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建立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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