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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保监会颁布《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 【发布单位】作者:张迪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1-01 16:44:2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保监会颁布《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中国保监会颁布了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在这部堪称“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再保险市场的法规”中,对再保险市场存在的代出单行为明确叫停。

 
《规定》要求财产保险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都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至少两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出要约,并且要约分出的份额之和不得低于分出业务的50%。另一方面,《规定》还对风险集中的程度规定了限制性比例,即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中,每一危险单位分给同一家再保险分入公司的业务量不得超过直接保险业务的80%。保监会表示,这一规定客观上也禁止了行业间的代出单行为。(文章原载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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