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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州市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实施办法》将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谢晓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01 17:02:5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市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实施办法》将出台-

广州市政府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将出台新的《广州市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实施办法》。新《办法》规定,将通过市直机关作风投诉电话、“基评”专邮、谈话提醒等形式对我市八十九个市直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有问题的部门,其负责人必须前往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进行解释并限期整改。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将不列入基层评议对象范围内。


广州市是全国第一个进行基层评议机关活动的城市。(广州人民广播电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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