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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建审批〔2003〕93号
  • 【发布日期】2003-06-10
  • 【生效日期】2003-06-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的通知

福建省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3〕9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福建省建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分立福建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部74号令第十九条、79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经我厅审查,现核定福建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兼有工程招标代理暂定资格。同时收回福建省建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暂定资格资质证书,事务所原有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由福建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继。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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