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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卢天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3-23 09:24:3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海峡网-厦门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实施-

4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岛内养犬将“严格限制”,但适度允许大型犬的饲养;犬只伤人,犬主必须先垫付医疗费用;如果出门不带养狗证明,犬主就要被罚款;同时,岛内禁止经营性养犬和买卖犬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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